有机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1、原料必须是已经获得有机颁证的产品;
2、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 95%;
3、只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4、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物质的污染;
5、加工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保存时间为5年。
来源: 巴彦淖尔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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