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8日,国家林业局在北京举行了《飞播造林技术规程》评审会,对《规程》中不适应当前全国飞播造林事业发展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了修改,除了全国共性的条款和内容外,针对阿拉善地区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
1.飞播成苗、成效调查:成苗调查由过去的“当年”调查,改为“2-3年”后调查,成效调查由过去“5年”改为“5-7年”,“复播后可以顺延,最长不超过8年”;
2.飞播投资中增加了 “用地补助费”、“办公费”等费用;
3.飞播物种增加了白沙蒿、黑沙蒿、沙拐枣等植物种;
4.成苗调查有苗样地频度在旱寒区≥20%为合格;
5.增加了“播区地面处理”即简易整地、沙障搭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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