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通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
 作者: 2017/10/23 09:25 0收藏


  • 巴彦淖尔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bynr.gov.cn 



各参保人员: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今年6月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6月2日召开的“关于全面完成和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任务”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人社部和自治区医保局关于跨省异地就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全国联网,现场报销。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范围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二、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提供的备案资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原件与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两寸免冠照片1张

  4、异地定居人员需提供居住地的户口或房产证明或暂住证

  5、转诊的人员在当地医院领取转院申请表并在医院相关环节签字

  三、办理流程

  我市参保人员具备以上资料后到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局或医保办)填写转诊或异地人员备案审批表,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业务,到省外人员同时做社保卡出省校验工作(即“卡鉴权”);转诊的人员需要提供就医医院名称和就医时间,除转诊之外其他人员不需要选择就诊医院。若本人不方便前往,也可委托他人携带以上资料代办,代办人要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完成后,就可在就医地已经开通全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就医并直接结算,不需回参保地报销。

  异地人员可登录http://si.12333.gov.cn(社会保险网)上查询备案信息、就医地定点医院信息,结算后也可在该网上查询费用情况。

  参保人在异地就医过程中有问题请拨打0478-8527317 咨询。

 

 

巴彦淖尔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10月20日


来源:市社保局     编辑: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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