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以自我革命精神从严整肃队伍,开展全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把纯洁思想、纯洁组织作为突出问题来抓,以最鲜明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坚决防治“灯下黑”。 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4.65万余件次,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37万余件,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46万余人次,立案纪检监察干部8977人,处分7817人,移送司法机关474人,其中,处分厅局级干部207人、县处级1382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3.72万余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2.87万余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7031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884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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