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2024/01/16 10:10 0收藏

巴彦淖尔市水利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水利局党组开展了“常规+专项”巡察。2023年8月1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认识,坚定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实际行动,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聚焦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全面整改,为全市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凝聚合力。深刻认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牢固树立“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力是渎职”的理念,对巡察组反馈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成立党组书记、局长王晓军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乔良、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组组长张勇担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寰担任常务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通报巡察组反馈问题、细化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凝聚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合力、行动合力。
(三)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市水利局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时整改。市水利局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改局面,推动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四)严格督促,推动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及时掌握了解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个问题整改情况,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短板、研究推进措施,督促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抓好整改落实。充分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下,督促相关科室和人员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全力推动问题整改一抓到底、改出成效,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市水利局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1个方面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2个;制定整改措施155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53条。
(一)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系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深入
(1)“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调研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等内容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学领讲,8月至今共在党组会议上安排15项学习内容并及时做好记录切实提高了学习质量和效果。二是制定印发了《理论学习中心组质量监测考评办法》和《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一把手”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狠抓落实做好督查工作论述摘编》等内容列入2023年度学习计划并安排学习。三是依托“学习强国”平台,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意识,通过学习强国平台查询,市水利在市直84个学习单位中,列居26至35名,学员总数在200名以上的单位中列第4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水四定’重要原则要求不严格,未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深度节水目标任务,‘大水漫灌’问题解决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守水资源总量红线,推进农业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水量调度。7月12日下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管控目标的通知》,将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管控指标分解到各旗县区,同时要求各旗县区将相关指标分解至各行业。8月2日印发了《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农业直口引黄水量指标分配方案》,明确各旗县区各时段农业引黄用水直口渠控制目标。9月20日印发了《防止“大水漫灌”做好河套灌区2023年秋浇节水工作方案》,召开2次全市秋浇工作会,与各旗县区政府签订秋浇用水责任书,开展秋浇督导,进行秋浇保墒监测,圆满完成2023年度秋浇工作。二是实施“十四五”河套灌区现代化改造项目,衬砌骨干渠道63条、290.112公里,配套改造各类水工建筑物876座,2021—2022年工程全部完成并投入运行,2023年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实施盟市间水权转让二期工程(复兴灌域、长济灌域、总干渠下游进行渠道防渗衬砌及配套各类渠系建筑物),复兴灌域主体工程已全部完成。总干渠下段渠系工程和长济灌域工程已全部完成招标工作,计划2024年底实施完成。三是制定2023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方案,由市水利局、农牧局等部门组成专门考核组,针对年度重点任务,采取现场检查、“四不两直”抽查、查阅资料等形式,实行差异化考核,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并通报各旗县区,要求各旗县区要严格上报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和整改进度,并适时跟踪进展情况。四是积极配合农牧局推进整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持续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梁素海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积极向黄委、水利厅争取生态补水指标,黄河凌汛期和灌区农业灌溉间隙期完成乌梁素海生态补水4.8659亿立方米,其中:凌汛期补水1.613亿立方米,应急生态补水共完成3.2529亿立方米。其他湖海湿地0.301亿立方米。总计河套灌区向湖海湿地生态补水5.1669亿立方米。湖泊湿地的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指示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人员对2021—2022年滩区居民迁建旧址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截至6月底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乌拉特前旗、临河区对滩区居民迁建旧址已完成进行清理,彩钢房、彩钢棚、羊圈等临时设施已拆除。临河区双河镇进步村河道堆放大量砖块问题已由临河区水利局批复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完成销号。完成乌兰图克镇东济村多个斗渠内垃圾成堆,牲畜尸体随意乱扔清理工作;持续扎实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各级河湖长巡河湖38153人次,排查清理渠沟4570.7公里、水域岸线2476.81公里。二是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已发现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五原县移动泵站和锦旗村固定点抽水泵站3处违规取水口已全部拆除,乌拉特前旗5个提黄泵站已完成洪水影响评价编制,2023年12月24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在巴彦淖尔市组织专家审查并予以通过。三是2023年12月15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的《支持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水利实施方案》已将黄河内蒙古段河道治理工程列为重点支持工程,力争2024年开工建设;工程获批后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实施。今年实施的21处险工段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已完工并投入运行,实现全市黄河35处险工段在线视频监测全覆盖。水利、水文、气象、应急部门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会商,落实“四预”协同,贯通“五情”信息,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已完成全市黄河流域规划修编阶段性任务;按照规划有序实施中小河流域综合治理,提高防洪减灾保障能力。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政治建设不到位
(1)“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派专人对机关现使用的23类文头进行梳理检查,对不符合要求6类的全部清理,并按照规定标准重新印制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在第11次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得更好”;并根据时政需求适时增加意识形态最新精神学习内容。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在市水利局2023年第12次党组会议上研究通过了《市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及市水利局机关党委意识形态网格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水利局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人员调整建议名单。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重要内容及年度考核,做到与水利业务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点范围,注重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日常监督相结合,责成局属各党总支、支部严格执行《市水利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制定意识形态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市水利局分管领导已对水文中心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要求水文中心今后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开展工作。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重新确定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成员,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阵地管理制度》;定期按要求向市水利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情况,再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分析研判报告雷同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对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上报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水事中心防御科负责每季度相关材料报送工作,后续季度材料已经按要求报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不到位,履行职能落实主责主业有不足
(1)“水利规划、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不强,项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对项目实施影响严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乌拉特中旗水利局已于2023年8月16日接受当地乡镇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在项目评审前,已重点加强评审专家的资质审查,综合提升项目评审质量,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已完成水源井围封23眼,未围封8眼。该工程计划2024年4月底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临河区水利局已于2023年10月在临河区2019年脱贫攻坚改水项目的废水池加装抽水泵,加大排水力度,该问题已解决。二是邀请自治区专家担任《巴彦淖尔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规划审查专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严格审查纳入规划的项目清单及相关规模、资金等相关内容;该规划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市政府印发;纳入规划计划实施项目81项,截至目前,已开工29项,完成率44%。5个未完工项目进度正在有序推进,乌拉特中旗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和狼山水库至甘其毛都口岸供水项目均已完工。乌拉特中旗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和乌拉特中旗秦达门沟防洪减灾及水源涵养工程完成率达到40%、乌拉特前旗工业地下水水源置换工程完成率达到63%,由于社会矛盾暂时处在停工状态。三是在新的项目立项前期,市水利局负责审批的业务骨干全部覆盖到项目区(磴口县、杭锦后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实地查看项目选址情况,并要求旗县区对项目实施地块做出承诺。督促项目所在旗县区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解决批建不符的问题。
完成情况:临河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整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水源地保护项目待资金到位后完成整改。
(2)“对旗县区水资源管理与利用的指导力度不强,未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市农业节水增效攻坚战方案(2021—2025年)有序推进各项节水措施和任务;制定印发《关于切实解决河套灌区“大水漫灌”问题推进农业深度节水控水的实施方案》《巴彦淖尔市各旗县区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农业直口引黄水量指标分配方案》《防止“大水漫灌”巴彦淖尔市河套灌区2023年秋浇节水工作方案》并严格执行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5个旗县区的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任务。充分考虑各旗县区实际情况,下达2023年各旗县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二是完成“十四五”河套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工程2023年项目和水权盟市间转让二期工程(复兴灌域)主体工程。2023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7以上。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对政策宣传解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3月初开设市水利局农业节水增效专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水利官网进行宣传报道,并将高质量文稿推送主流媒体、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平台及时报道。目前,利用公众号发布相关报道260多篇,日报发表文章13篇。印制宣传海报在基层所站、公共场所张贴2000张。市水利局牵头、各旗县区印制口袋书15万册,宣传手册11000册;各旗县区均组建起乡贤能人节水宣传队,开展乡村大讲堂活动等活动进行农业节水增效宣传;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已在相关乡镇张贴宣传品、放置“明白卡”“宣传单”;组织旗县区水利局相关人员就群管组织建设进行集中培训3次,旗县区水利局均组织群管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二是利用市水利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及例会学习,强调全系统干部职工增强信息宣传的敏锐性,加大工作今年投稿报送力度;及时报道“五个大起底”信息,并参加发改委组织的“五个大起底”督查会议5次。2023年三季度全市政务信息通报,市水利局18条信息被政府办公室采用,在71个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中,三季度排第14名,全年排第12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管水用水没有实现精准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委托第三方对全市直口渠安装自动测流量水设施费用进行测算,利用“ 十四五” 河套灌区现代化工程2023年项目安排自动化量水设施建设61处;利用水权二期资金及多方争取资金实施自动化量水设施建设。配合农牧局开展“百日会战”,已完成逐村逐户精准核实灌溉面积底数调查工作;磴口县大滩渠灌域水权交易试点,已完成试点片区耕地确权和用水量分配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磴口县渡口镇大滩灌域自动测流量水试点工作。井灌区实行“以电折水”进行计量,七个旗县区完成了井灌区农业灌溉机电井电表排查工作,摸清了混用电表情况,并建立了农灌机电井与电表、变压器的匹配关系,利用便携式水电比对仪或典型井对全域农灌井“以电折水”系数进行了校验复核。配合农牧局对澄清池引黄滴灌计量设施进行安装。二是七个旗县区完成了井灌区农业灌溉机电井电表排查工作,摸清了混用电表情况,并建立了农灌机电井与电表、变压器的匹配关系,利用便携式水电比对仪或典型井对全域农灌井“以电折水”系数进行了校验复核。已于2023年11月将“以电折水”相关数据的复核情况上报自治区水利厅。三是杭锦后旗、五原县、临河区已全部安装入户智能水表,已实现精准计量。临河区930户未安装水表的农户已全部安装水表,对65户拆卸水表行为已进行恢复,并责令补缴水费。磴口县、乌拉特中旗、后旗安装的入户计量水表,已开始使用。乌拉特前旗多方筹集资金,有序分年度安装入户水表计量设备,按照计划已开展部分村社现已实行入户水表计量收费。市、旗县区水利局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用自来水偷浇菜园行为,同时利用多种渠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节水引黄滴灌项目没有充分发挥效用”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对5处澄清池所在政府进行属地对接,要求组织群众连片种植或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对苏独仑镇召台村引黄滴灌澄清池进行改进,封堵了防止膜袋冻裂的排水口。五原县天吉泰镇二合永村引黄滴灌澄清池电路整改已完成,泵房已通电运行。二是配合农牧局按计划推进引黄滴灌工程,2023 年已完成引黄滴灌水肥一体化任务面积 124.19 万亩(较年度任务 108.19万亩超额完成 16 万亩),已将该项工作列入节水专项考核赋分指标,并完成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智慧水利信息化建设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水利局已批复巴彦淖尔市沈乌灌域智慧水利水权交易调度指挥中心项目实施方案,已完成施工招标并开工建设,按工期安排有序实施。2023年原计划新建34个澄清池建设任务,实际实施建设48个澄清池(河灌6个,杭后水利部门5个,农牧部门37个),澄清滴灌覆盖面积22.7万亩(因杭锦后旗利用自治区玉米单产能力提升项目,2023年新建9处澄清式、5处直引式引黄滴灌项目,共增加了14处)其中:已完成15个(临河区3个、磴口县2个、杭锦后旗4个、五原4个、中旗2个),在建33个(磴口11个、乌拉特后旗1个、杭锦后旗11个,临河区6个、乌拉特前旗2个,乌拉特中旗2个)。年底前全部完工。已将该项工作列入节水专项考核赋分指标,并按期进行考核。二是责成乌拉特前旗加强超采区农灌井智能计量设施管理维护,目前智能计量设施已实现正常运行,9家企业已完成在线计量监测设施安装并投入运行,乌拉特前旗正在对超采区周边446眼农业井进行计量设施现场调查,已列入实施计划。三是黄河巴彦淖尔市21处重点险工段已安装监控并投入运行,全市35处险工段实现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四是将预警监测终端传输网络从2G升级到4G。汛前对162处自动监测站点进行运维,复建自动监测雨量站12个,水位站1个。购置简易雨量报警器24套,已经完成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7)“落实河湖长制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上级对重点河湖健康评价的安排部署,提前完成2023年度14条(个)河湖健康评价自治区下达我市2023年任务7条(个)。按照自治区安排部署,开展2023年度10条(个)河湖渠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并在相关旗县区政府网站公告实施。二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黄河滩区种植管理的通知》,多次联合农牧部门开展监督检查,今年实现了禁限种管控目标。已完成了35个黄河险工段实时视频监控建设并投入运行,充分发挥技防监管作用。建立通报制度并通报了各地巡河湖活动,已将旗县区各级河湖长规范巡河湖活动纳入年度河湖长制考核指标并进行考核。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8)“水土保持工作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市、旗(县区)两级在建项目审批台账,采取现场检查、“双随机”检查、遥感、“互联网+”等形式,开展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对41个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完成。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2023年遥感图斑分配给旗县进行核查生产建设项目,核查属实后进行整改。二是开展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专项行动,2022年新发现的违规水土保持项目46个,有序推进整改,已整改完成43个,整改完成率为93.5%。日常管理中加强跟踪整改进度内容,督促责任主体及早完成整改任务。三是五原县和临河区2020年沙源项目正在做财务决算审计,磴口县2019年和2020年沙源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乌拉特中旗2020年沙源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五原县2019年项目已组织竣工验收。
完成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效。
(9)“水利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执法知识,已明确水利局专人负责法制审核工作,聘请了法律顾问,共同负责案件法制审核工作,已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水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研究制度》。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水行政执法案件案卷评查、互查学习,完成全市2022年以来至今所有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且进行了案卷评查通报。8月28日至9月2日组织全市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水行政执法素质提升线上专题培训,9月7日利用全市河湖长制业务培训机会,培训安排河湖执法业务培训。向各旗县区水利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巴彦淖尔市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指导各旗县区水利局按时完成全市水行政执法案件上报录入工作。五原水利局已完成整改,并于9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水利局。三是已于9月11日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内蒙古自治区水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水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等相关知识,杜绝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处罚畸轻畸重、处罚结果失衡现象。四是已于9月18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违法情节及行政处罚自由裁权参照执行标准》等相关知识培训。4个违法企业已经完成水土保持整改工作。加大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以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深化改革不到位
(1)“机构改革推进缓慢”问题整改情况。
按照水权人员编制人数完成办公面积核定,确定11楼部分固定场所水权中心办公地点,目前水权中心已开始集中办公,运转顺畅。2023年4月21日,已完成水权中心16人编制核定上编,明确了以上人员的定岗定责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部门、层级、岗位职责边界未厘清,机构、职能、人员、业务融合不顺畅”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完成市水利局与相关部门职能职责梳理工作,向市委编办提交《关于调整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职能职责的建议》。在汛期、农业用水取用期等重点时段加密巡河巡湖频率,及时发现取用水等各类问题及时制止,严厉查处违法取水行为。二是已按照《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完成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同时对机关内设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梳理,主管科室和二级单位重新认岗认职,农牧水利水保科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水利事业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科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具体事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机构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已开展谈心谈话等相关工作,对新任职10名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做好政治思想引领工作;已开展党员积分制工作;在纪念日等关键节日,开展困难党员、退役军人走访慰问活动,干部职工归属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落实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迟缓”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组织人员延迟印发方案进行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吃透悟深上级文件,按照要求及时印发本级文件;农业供水成本监审工作已全面完成,水价调整听证会已于2023年8月30召开,确定河套灌区国管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价格为0.153元/立方米(全成本水价),近期将上报市政府批复,计划从2024年开始水价执行到全成本水价水平。群管水价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巴彦淖尔市农业用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由群管组织与灌户协商定价,实行合同制管理。二是印发《关于加快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资金拨付的通知》,要求各旗县区年内完成2022年度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资金1585万元拨付工作。三是市政府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农业深度节水控水奖励办法》,并安排节水奖励资金1亿元,大张旗鼓对定额内实现节水的用水主体和积极推进节水的旗县区进行奖励。四是已印发《巴彦淖尔市农业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巴彦淖尔市农业用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
(1)“对抢种黄河滩地发生纠纷进而扩大事态甚至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矛盾、风险隐患,不排查、不评估、不监测预警、不防范化解。”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河长办于4月27日通知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妥善处置,消除矛盾,并将有关情况通报鄂尔多斯河长办协调解决问题。5月9日向自治区河长办报告相关争议情况。二是日常管理中,严格落实与鄂尔多斯市联防联控机制,在备耕传播阶段及早发现,及时研判及时预警,强化禁限种监管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不到位,饮水安全风险隐患多。”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各旗县区水利局已建立健全并完善了供水管理制度,日常加强供水管理、用水稽查频率和力度。乡镇村社管理的供水工程全部设立了管水员,并对供水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按照“十四五”供水保障规划年度任务,有序实施58处集中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更新村级以上管道980公里,村内管道1900公里;截至10月底,2023年新建扩建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23处已完成85%工程量,年内全部完成。三是43个未完成整改的农村牧区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乌拉特前旗新安水厂已新打水源井1眼,满足实际用水需求。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在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保密工作的新安排、新要求和加强保密宣传教育建设方面重视不够、学习不深、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了《保密宣传教育制度》《保密监督检查制度》《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保密制度,明确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文电、公章、档案及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分类建立普通文件收文登记本、秘密文件收文登记本及秘密文件流转登记本等台账已全部分类建立,机要文件及时编号登记,送领导批示传阅,每一步均由经手人签字确认,做到每份文件走向清楚,有据可查。二是对近三年139份该定密的文件进行了梳理,目前已整改完毕。按规定系统内5名重点涉密人员、5名一般涉密人员全部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加强对涉密人员日常监督管理。三是在微信公众号增设“保密云课堂”专栏,目前已更新21课,宣传内容包括涉密文件的管理、涉密文件起草、制作涉密载体注意事项、涉密文件汇编等内容。利用例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网络运维保密管理突出问题和典型泄密案例的通报》《关于深入开展图文识别微信小程序泄密隐患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观看了“密境”系列微电影第二部《危机》和《保密警示教育案例》、提高警惕 筑牢防线——对美斗争保密形势警示教育片。10月31日,组织公文收发人员、档案管理员等重点涉密人员和新进人员、轮岗人员进行保密工作教育培训,并将保密知识培训纳入常态化工作。四是在党组会议室放置保密设备,涉密电脑已配备红黑电源,并粘贴“涉密计算机禁止连接互联网”“涉密打印机禁止连接互联网”标识;非涉密电脑粘贴“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非涉密打印机,严禁存储、处理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保证普通电脑不涉密、保密电脑不泄密。并将保密检查纳入常态化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利用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扩大)、例会等进行网络意识、保密知识培训。二是明确QQ群、微信群建立及清理标准,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水利局QQ 微信工作群管理制度》,组织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要求及时清理规范不必要的QQ、微信工作群,严格备案审核、日常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水利局于10月7日开展政治谈话工作,于10月13日结束,将工作生活情况、作风建设、履职用权等情况列入必谈内容,通过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的方式,共计进行政治谈话26次。二是已修订《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紧压实各级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建重要内容及年度考核,做到与水利业务和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党组会议年度计划,并按期召开研究相关事项;将每年年底召开1次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下级党组织每年年初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1次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每年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1次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列入年度计划,并按期严格执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纪委于9月25日,分别在水事中心、水文中心、水科所党总支会上对涉及水事中心7名、水文中心1名、水科所1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通报;10月24日,市水利局组织党员干部到巴彦淖尔市党的纪律教育主题课堂进行参观学习。同时,在廉政专题会及例会上,将水利系统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在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将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主题教育结合进行开展。三是已完成廉政风险点的更新工作,副科级以上干部利用自己找、群众帮、互相查、领导点、集体定等“五种方法”,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分析。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纪委于10月30日印发了《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廉政风险手册》对照前期查找的风险点及风险等级制定每一个风险点的防控措施,确保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机关纪委将严格按照新的廉政风险点对领导班子、重点岗位进行日常监督,防止风险隐患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对机关纪检工作重视不够,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不积极”问题整改情况。
已设置专职纪检人员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制定了《2023年机关纪委党风廉政责任清单》《2023年机关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机关纪委会同机关办公室对党组会、局务会以及全体职工会进行严格考勤,严肃会风会纪。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办案能力。与机关纪委及相关科室联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从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检查、政治监督以及信访举报中挖掘问题线索,积极拓宽案源渠道。2023年以来,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共办理问题线索8件,已办结7件(其中自办立案案件1件),剩余1件正在办理中。二是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监察组加大对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及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市水利局制定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及巡察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调度最近进展情况,截至目前,五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向市水利局反馈的11个方面4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2个;制定整改措施155条,已完成整改措施153条;共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2次,涉及巴彦淖尔市水利部门的5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1项,其余4项按时序进度推进。三是2023年,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组强化政治监督,通过“组组”协同监督、实地督查等方式,共开展对水利局的政治监督检查8次,建立政治监督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并要求报送整改情况,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针对水利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派驻市农牧局纪检组细化分解任务,开展跟进监督检查,通过调度、实地督导、访谈等方式对“五大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按季度、按月调度落实情况。按照“五大任务”年度任务分解清单进行抽查,截至目前,共开展实地监督检查4次,纸面调度进展情况报告及台账8次,持续跟进监督落实情况。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财务管理不规范
(1)“改变预算资金用途未审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对规划财务科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本人承诺今后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责令原规划财务科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并调离规划财务科负责人岗位。二是认真分析2023年预算和业务支出,科学严谨编制2024年预算报告初稿,积极与财政部门、机关各科室沟通协调,及时修编2024年预算报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已修订完善《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财务管理办法》等财务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如发现预算与支出有偏差,及时按规定办理。此项问题整改已经市审计局审核通过。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在10月12日至10月22日,组织市水利局及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方面业务能力培训,学习《政府采购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等相关政策规定,增强业务能力;在11月30日,组织全市水利系统财务人员及业务科室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规划财务业务培训,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统计、项目规划等方面能力进行系统培训。二是制定印发《巴彦淖尔市水利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请购-审批-采购”程序,规范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在政府采购的招标、验收、支付款项等环节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程办理。三是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调离规划财务科负责人岗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10月12日至10月22日,组织市水利局及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赴厦门参加财务方面业务能力培训班,增强业务能力;同时统计人员参加线上统计培训。二是2023年使用公用经费升级改造电脑、打印机,配备存储设备,办公消耗,用于业务部门制图、存储专题报告等业务工作;开展节水宣传购买节水海报、打印深度控水方案、工程业务招标CA及其他办公用品;防汛、检查等下乡支出,以归垫以前年度挤占项目资金。三是日常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已制定《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资金支出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专款专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4)“坐支应上缴未上缴利息收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0月12日至10月22日,指派市水利局及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参加财务方面业务能力培训班,增强业务能力;11月30日,市水利局组织全市水利系统财务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统计等方面能力进行系统培训。三是市水利局党组会已通过上缴利息议题,已于12月25日上缴财政。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5)“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单位专户”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10月12日至10月22日,指派市水利局及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参加财务方面业务能力培训班,增强业务能力;11月30日,市水利局组织全市水利系统财务人员开展财务业务培训,对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统计等方面能力进行系统培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6)“沉淀资金未上缴”问题整改情况。
已于8月底将沉淀资金上缴财政。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
(1)“作风不实,抓落实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超采区已明确亩均用水限额(前旗亩均129立方米/亩,中旗亩均200立方米/亩),并将水权限额分配到户,颁发取水许可证(其中前旗超采区共发放取水许可证20套、中旗超采区共发放取水许可证4套)。乌拉特前旗大型超采区及周边3987眼灌溉井已全部安装智能控制系统,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已完成高标准农田灌溉面积4.35万亩,库灌区滴灌2.3万亩;12万亩复黄滴灌工程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等前期工作,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1.2万亩引黄滴灌项目已完工;乌中旗水系连通与水美乡村水源涵养项目4处滞洪池(总库容356.65万立方米)已完成;超采区农灌井已安装智能计量设施,实行总量控制、限额管理。二是已将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按期组织学习;已在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将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列入党组会议计划,将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报备工作。三是在政务大厅开辟水利项目绿色审批通道,设专人专岗,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取水许可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所有事项均有操作手册指引和办事指南及运行流程图,均可在网上办理事项,实现无纸化办公和网络申报。在线下安排专人负责“五个大起底”高效联动审批工作,并与发改等联合部门督查审批项目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考核检查名目繁多、交叉重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工作计划进行,梳理每季度接受上级和本级赴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及调研情况报市委督查室。二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检查,截至7月底,已经完成全年双随机检查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
(1)“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党组决策制度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完善了巴彦淖尔市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及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所有事项均由党组成员逐个进行表决。会中同步记录,会后及时印发会议纪要。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党组成员开展调研少”问题整改情况。
局系统副处级以上干部按照《巴彦淖尔市水利局调研工作方案》积极开展调研,已撰写8篇调研报告,并结合主题教育建立清单推动问题解决。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不严格,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1)“擅自设置职务和机构名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水利局机关现内设机构6个科室,核定编制12人,现已占编10人。按照组织部年轻干部配备计划,调任农牧水利水保科副科长,组织部已备案;正在办理调任1名副科级干部充实到市水利局机关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局机关6个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推荐、测评、谈话,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已按照干部任免程序,于7月免除临时指派的二级单位正科级领导在机关职务,重新调整其在市水利局岗位。二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局机关6个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推荐、测评、谈话,12月25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严格用人标准,把好选用干部“程序关”。三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规范设置机构,信息化工作由市水文水资源勘测中心统一负责,不再保留编制外“信息办”,原“信息办”负责人不再负责此项工作。向市委编办行文申请增加水利局机关编制,并积极沟通。对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进行梳理,制定印发《市水利局调训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人员调用程序。已将7名借调人员调整回原单位任职。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机关纪委于9月25日,分别在水事中心、水文中心、水科所党总支会上对涉及水事中心7名、水文中心1名、水科所1名违规违纪人员进行通报;10月24日,市水利局组织党员干部到巴彦淖尔市党的纪律教育主题课堂进行参观学习。同时,在廉政专题会及例会上,将水利系统发生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剖析,在全系统进行警示教育,做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机关纪委将对照新的廉政风险点对领导班子、重点岗位进行日常监督,防止风险隐患发生。三是已按照组织部《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开展自查。河灌总局向市水利局移交出入境证照手续之前,1名退休干部已经出国,后因疫情未能回国。原计划2023年9月份回国,由于身体原因不能乘坐飞机,本人提出申请办理国外长期居住备案手续。本人正在办理延期居住等相关手续。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干部队伍老化严重,后备力量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通过选拔考试建立科级干部人才储备库,共计储备科级后备干部人选47名;已通过调任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到局机关工作,满足年轻干部配备要求。2023年事业公开招聘已招录2名财务人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
(1)“局党组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建联系点制度,党组书记带头赴党建联系点,开展党课讲授、一线调研、指导党建等工作,积极参与水事中心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努力促进各项业务工作落地见效。二是结合水利工作实际,修改完善党建工作要点,要求局属各党总支、支部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三是日常管理中,已加密对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检查频率;市水事中心已更新宣传栏内关于党员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已完成自查及整改。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4月27日在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传达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巡视巡察和上年度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列入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剖析材料,支部2名委员已按6个对照的要求进行剖析。二是市水利局机关党委印发《市水利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明确党建考核评价办法、党建考核指标,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8月份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半年党建调研督查;12月上旬,结合基层党支部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工作对各党支部进行检查评定,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市水利局机关纪委对相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四是7月21日组织退休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水利局党组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巴彦淖尔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树牢政治意识。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政治建设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努力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转化为旗帜鲜明讲政治、心无旁骛干事业的政治成果,确保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和市委各项工作安排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二)常态开展学习。一以贯之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主题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断深化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和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解把握,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凝聚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合力。
(三)压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市水利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班子能力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监督管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纠正“三多、三少、三慢”等不正之风,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护航工作开展、推动水利事业发展。
(四)巩固整改成效。持续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主动开展“回头看”,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建立长效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勇担使命、担当作为、竞位争先,力争进入全区水利行业第一梯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8-8981278;电子邮箱bsswjbgs@126.com。

中共巴彦淖尔市水利局党组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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