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作者: 2023/03/15 09:44 0收藏

巴彦淖尔公布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来源:掌上巴彦淖尔




3月14日,巴彦淖尔市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通报会在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会上公布了巴彦淖尔市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2022年度食品抽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2315热线受理消费投诉情况。


图片

案例1:白某、赵某、赵某某非法经营案
2017年至2021年间,白某、赵某、赵某某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畜禽定点屠宰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杭后开设生猪屠宰场,宰杀生猪1100余头,并将屠宰的生猪肉出售给100多家肉铺、超市、饭店以及个人等,涉案金额32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猪市场的经营秩序,威胁到当地群众的食品安全。三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涉嫌非法经营罪。三名涉案人员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

案例 2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22年4月,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杨某、闫某涉嫌销售假白酒案件交办通知书,经查,消费者称其从某大酒店购买了6箱白酒,消费过程中发现购买的白酒疑似假酒,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产地酒厂及产地产检院鉴定,上述产品均非该厂或商标权利人授权生产、销售的产品,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给予15万元行政罚款。

图片

案例 3: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和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
2022年4月,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加油站检查,发现该加油站在用的加油机主板铅封被破坏,执法人员对加油机主板、电脑主机、通讯控制器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经前旗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检定,结论为不合格计量器具,并出具了检定结果通知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加油机计控主板4块、电脑主机1台、通讯控制器1台,并处罚款51.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 4:未经认证销售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商品案
2022年4月,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销售未经认证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汽车挂车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

图片

案例5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2021年9月,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某农牧专业合作社进行核查。经调查,该农牧专业合作社生产加工的多味瓜子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48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6 :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7月,杭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某高血压糖尿病专科门诊部有限公司在院内发布的“糖尿病并发症是怎么来的?”广告内容中,使用了从互联网下载的患者照片作为对广告内容的引证内容,未表明出处,其内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罚款8160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7 :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2年3月31日,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某商贸有限公司宣传其经营空气净化器可以分离甲醛、杀菌、灭杀新冠病毒。经过调查,该宣传内容与实际效果不符,并且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经营的空气净化器有分离甲醛、杀菌、灭杀新冠等功能的真实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并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8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案
2022年4月,中旗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供水有限公司自来水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自来水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4万元,并处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9 :销售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2022年6月15日,磴口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社区卫生服务站专项检查时,在中医诊疗调理馆中药柜内发现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91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没收涉案过期药品,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10:经营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案
2022年8月24日,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医院医疗器械库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院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决定没收过期医疗器械;并处罚款2.9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11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检查、记录案
2022年8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后旗某燃气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气瓶充装单位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图片

案例12:侵害某小区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2年临河区团结办事处某小区一车棚,不给小区的居民使用,向外出租使用,居民无法停放自行车,小区居民多人多次投诉举报。

接到举报后,市住建局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并多次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执法等部门以及当事人召开协调推进会,商讨解决方案,经市住建局、团结办事处与使用人孙某协商,同意将车棚归还业主,并已移交社区进行接收管理,经与反映问题业主及其他居民代表征求意见后,均表示对解决方案满意,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关规定,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得以解决,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

案例13 :艺术培训中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2年7月,临河区教育局接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来“临河区某艺术培训中心”违规培训拒绝退费一事,临河区教育局立即派专人就此事着手调查。

据贾女士反映,2022年6月7日,贾女士给孩子报了编程和魔方课程并已缴纳培训费,孩子对课程没兴趣,要求退费,该机构不予退费。临河区教育局深入了解情况后,对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经教育局协调“临河区某艺术培训中心”将所收学费全部退还给贾女士。临河区教育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相关规定,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至此该起消费纠纷得以解决,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图片

案例14:装修公司未履行装修合同消费纠纷案
2022年6月22日,消费者马女士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称,自己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一份装修合同,装修金额为6.5万元,并支付了工程的首期款4.5万元,双方约定年底交房,在施工过程中,马女士发现装修公司并未严格按事先约定的设计施工,便向市消协投诉。

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介入该纠纷调查,经调查装修公司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且不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即可视为违约行为,市消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装修公司给予消费者核减5000元工程款作为补偿。


图片
食品监督抽检情况


2022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蔬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9个大类、189个细类的食品监督抽检6868批次,任务完成率为101.13%,达到4.49批次/千人,其中普通食品抽检3393批次,不合格98批次,合格率为97.11%;食用农产品抽检3475批次,达到2.27批次/千人,不合格53批次,合格率为98.47%;食品快检3980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99.95%。

从抽样环节看,经营环节抽样4824批次,占比70.24%,生产环节抽样938批次,占比13.66%,餐饮环节抽样1106批次,占比16.10%。

从抽样任务来源看,日常监督抽样5599批次,“天赋河套”授权产品专项抽检20批次,地方特色乳制品专项抽检66批次,“你点我检”专项抽检381批次,“校园专项”专项抽检201批,“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庆期间食品专项抽检601批次。

从抽检项目看,不合格的主要项目是农药残留超标、添加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添加剂、超量使用添加剂、微生物超标、理化指标超标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超标等。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进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采取措施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加强管理监控,核查处置完成率100%。


图片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22年,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我市开展家用燃气灶、减压阀、燃气用不锈钢波纹管、地膜、化肥、滴灌带、烟花爆竹、儿童家具、配装眼镜、贵金属饰品、车用汽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水溶液、安全带、安全帽、消防应急灯具、水泥、建筑用金属面绝热夹芯板、胶粘剂、陶瓷砖、内墙涂料、外墙涂料、人造板、电线电缆、餐具洗涤剂、食品用包装工具、工业硫酸、工业硫化钠、粗苯、车用压缩天然气、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塑料管材、校服、床上用品、非医用一次性口罩、絮用纤维制品等监督抽查各类产品(商品)174批次,合格144批次,合格率82.7%。不合格原因主要集中在标识标注方面。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商品煤、成品油、农资产品、学生校服等监督抽查各类产品(商品)362批次,合格276批次,合格率为76.2%。

为配合市政府提升我市空气质量工作,重点对商品煤、成品油开展了2次专项监督抽查。商品煤:共抽查35批次,合格率100%。成品油:共抽查69批次,合格50批次,合格率72.5%,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车用汽油发现甲醇含量不合格;车用柴油发现硫含量、冷滤点、闪点(闭口)、运动粘度(20℃)、密度(20℃)、十六烷指数不合格;车用尿素水溶液发现钠不合格。

开展了春季农资产品1次专项监督抽查。其中化肥抽查了101批次产品,合格88批次,合格率为87%。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总氮、水分、总钾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开展电线电缆、食品接触类、塑料制品、儿童玩具等产品监督抽查37批次,合格35批次,合格率95%。造成不合格原因塑料袋产品是有效长度偏差;电线电缆产品是导体电阻、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
图片
12315:接听、接收各类诉求10802件


2022年,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平台共接听、接收消费者各类诉求10802件,其中,咨询4034件,占比37.34%;投诉5036件,占比46.62%;举报1732件,占比16.04%;按时办结率96%。争议金额408.8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6.65万元。

2022年,投诉登记、接收数量为5036件,较2021年(5233件)下降3.76% 。

商品类投诉数量为3449件,占投诉数量的68.49%。位于商品类投诉前五位的依次是一般食品、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家居用品、装修建材。

一般食品类(不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普通食品)投诉1306件,居商品类投诉第一位,投诉问题主要涉及食品质量、广告、售后和食品安全方面。

服装鞋帽投诉数量307件,主要涉及服装褪色、变形、开线、鞋类开胶、断底、以及售后维修方面。

交通工具投诉数量266件,电动车方面主要是质量问题,如电瓶故障、续航里程未达宣传标准等;汽车方面主要涉及质量问题(零配件质量占多数)、商家未履行三包义务,二手车交易纠纷等问题。

家居用品投诉数量231件,主要问题涉及家具定金、不能按时到货或到货后与预定样品不一致,除此之外,还涉及多个类别的家居生活用品质量及售后问题。

装修建材类投诉数量220件,主要涉及建材质量、售后问题、到货后与预定不一致、退定金等。

服务类投诉数量为1587件,占投诉数量的31.51%。位于服务类投诉前五位的是销售服务、餐饮住宿、其他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销售服务投诉的数量为332件,位于服务类投诉的第一位。销售服务中,最为突出的是预付费消费卡服务问题,主要是卡过期、卡停用、卡内剩余款项不退还的问题,涉及行业有教育培训、餐饮、美容美发洗浴、超市粮油店、游泳健身馆等。

餐饮住宿服务投诉的数量为221件,餐饮住宿服务中,关于餐饮、主要是投诉餐饮卫生不达标的问题。关于住宿服务的投诉主要集中于价格争议。

美容美发服务及教育培训服务投诉的数量分别为128件和178件,美容美发及教育培训等服务中主要是预付费消费卡退费、虚假宣传问题。

举报登记、接收数量为1732件,较2021年增长12.10%。举报类别位于前五位的分别是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广告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主要是生产销售过期、不合格、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涉及食品过期、变质、出现异物等问题;广告违法行为主要问题集中在网购平台进行的虚假宣传;食品违法行为主要涉及销售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加工中使用不合格原料、使用错误的执行标准、执行已过期的标准等;其他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无照经营、商家不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022年12315热线咨询数量为4034件,涉及到方方面面,较2021年同期下降47.26%。从消费者咨询问题来看,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类别:咨询投诉举报处理进度、价格监督咨询、网络交易监管、农机方面咨询。此外还涉及到快递、物流、物业、供热、供水等诸多方面。

所有咨询问题,12315热线均现场及时给予答复或建议消费者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投诉、举报。











































































  • 最新资讯
  • 7个玉米新品种拟通过国审 种业振兴科技“突围”取得新成绩
  • 听说内蒙古有了“研”值担当?来瞅瞅!
  • 我市争取到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950万元
  • 科技赋能 助力市级科技园区高质量发展
  • 向着科技强国加速迈进——新中国成立75周年科技事业发展综述
  • 科技创新引领 产业向新向优
  • “蒙科聚”邂逅浦江论坛:谱写外联内聚大文章 绘制创新发展新画卷
  • 市科技局积极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科普讲解大赛
×
×

扫一扫下载APP,体验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