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争取到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265.2万元
 作者: 2022/07/25 11:15 0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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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下达我市第一批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265.2万元,用于对我市28家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后补助奖励,资金总额较上年增长55.18%,奖补企业数较上年增长64.71%。同时市本级财政按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研发投入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和研发投入攻坚行动要求,2021年,自治区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后补助办法》,鼓励创新主体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自治区和盟市财政按一定比例对符合条件企业的研发投入给予后补助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我市共计31家企业获得研发投入后补助资金支持共计502.4万元,用于开展研发活动。

    后补助分为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和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后补助两种类型。前者以企业最近一个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为补助测算基数,按照企业研发费用的1%给予后补助支持。后者则是对于最近连续两个年度都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于研发费用增量部分给予企业最高10%的后补助支持。享受企业年度研发费用后补助的企业可同时享受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研发费用后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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