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家庭有了明确界定 低保覆盖范围将适度扩大
 作者: 2020/07/31 03:12 0收藏

来源: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李昌禹)记者从民政部获悉:近期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坚持现有标准、确保低保制度持续平稳运行的基础上,适度“扩围”。明确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通知》中还明确提出,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低保边缘家庭。

  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通知还适度放宽了特困人员认定条件,明确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放宽至18周岁,由此,符合“三无”条件的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将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 最新资讯
  • 试论巴彦淖尔人文精神特质
  • 致敬“最可爱的人”刘光子!
  • 河套二十风味
  • 巴彦淖尔旅游十大景点
  • 巴彦淖尔市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视频
  • 9.4亿亩!农业农村部:确保粮食耕种面积只增不减
  • 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获批
  • 玉米供需持续改善 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
×
×

扫一扫下载APP,体验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