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宣判三件涉黑涉恶案件
 作者: 2019/05/30 09:30 0收藏

5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临河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三地对一件涉黑案件、两件涉恶案件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三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人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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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梁旌斌担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乌拉特后旗丁海龙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案件,在乌拉特后旗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庆跃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五原县张连柱、兰卫国等13名被告人(9名上诉人,4名原审被告人)非法垄断砂石行业涉黑案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五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兰卫国等13人的定罪部分。上诉人张连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犯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人兰卫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犯敲诈勒索罪,犯故意伤害罪,犯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人王三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他上诉组织成员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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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奇平祥担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乌拉特中旗石连女等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案件,在乌拉特中旗二审公开宣判。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梁旌斌担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乌拉特后旗丁海龙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案件,在乌拉特后旗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案集中宣判,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又一攻坚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紧迫感,提振精气神,提高战斗力,三案集中宣判是巴彦淖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突破和新进展,是把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夺取全面胜利的又一个强有力的攻坚战。

 

三案集中宣判,营造强大声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主力军,全市法院系统做好扫黑除恶的审判工作,营造强大声势,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案集中宣判,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让更多群众了解扫黑除恶,自发参与到斗争中,积极检举、勇于揭发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三案集中宣判,体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对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高压态势。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考验韧劲、“啃硬骨头”的新阶段,必须坚持“稳、准、狠”不动摇,一鼓作气、持之以恒,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上,以鲜明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加力,不断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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