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一家亲
  •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2023年10月2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五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第三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为着力点,把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鲜明主题。  第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健全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主题鲜明、融入日常,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第六条 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五)国旗、国歌、国徽等国家象征和标志;  (六)祖国的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  (七)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等方面的意识和观念;  (八)英雄烈士和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及体现的民族精神、时代精神;  (九)其他富有爱国主义精神的内容。  第七条 国家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增进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第八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坚持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第九条 爱国主义教育应当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扩大对外开放结合起来,坚持理性、包容、开放,尊重各国历史特点和文化传统,借鉴吸收人类一切优秀文明成果。  第十条 在每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国家和社会各方面举行多种形式的庆祝活动,集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十一条 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 地方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统筹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照本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工作,并充分利用自身资源面向社会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三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作家协会、科学技术协会、归国华侨联合会、台湾同胞联谊会、残疾人联合会、青年联合会和其他群团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面向所联系的领域和群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国家安全和国防观念,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十五条 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并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  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针对各年龄段学生特点,确定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丰富适宜的教学方式,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第十六条 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实践和体验相结合,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各类主题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馆设施,参加爱国主义教育校外实践活动。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第十八条 国家机关应当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发挥公职人员在忠于国家、为国奉献,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爱国主义教育列入本单位教育计划,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结合经营管理、业务培训、文化体育等活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应当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专业精神,宣传和培育知识分子、专业技术人员、运动员等胸怀祖国、服务人民、为国争光的爱国情感和爱国行为。  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在市民公约、村规民约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和支持开展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体育等活动。  第二十一条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应当把爱国主义精神体现在团体章程、行业规范中,根据本团体本行业特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会员的爱国热情和社会担当,发挥会员中公众人物和有社会影响力人士的示范作用。  第二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和爱国情感,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二十三条 国家采取措施开展历史文化教育和“一国两制”实践教育,增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的爱国精神,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国家加强对推进祖国统一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对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神圣职责的认识,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坚决反对“台独”分裂行径,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国家加强与海外侨胞的交流,做好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增进海外侨胞爱国情怀,弘扬爱国传统。第三章 实施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中央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推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和平台载体,推进爱国主义教育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红色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发掘具有历史价值、纪念意义的红色资源,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传承爱国主义精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住房城乡建设、文物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传统技艺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发掘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引导公民在游览观光中领略壮美河山,感受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激发爱国热情。  第二十六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加强内容建设,丰富展览展示方式,打造精品陈列,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和参观学习提供便利服务,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应当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通过宣传展示、体验实践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第二十七条 国家通过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褒奖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第二十八条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和其他重要纪念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纪念活动,举行敬献花篮、瞻仰纪念设施、祭扫烈士墓、公祭等纪念仪式。  第二十九条 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元旦、国际妇女节、国际劳动节、青年节、国际儿童节、中国农民丰收节及其他重要节日,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纪念庆祝活动,增进家国情怀。  第三十条 组织举办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展览会,应当依法举行庄严、隆重的升挂国旗、奏唱国歌仪式。  依法公开举行宪法宣誓、军人和预备役人员服役宣誓等仪式时,应当在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奏唱国歌,誓词应当体现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十一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等应当创新宣传报道方式,通过制作、播放、刊登爱国主义题材的优秀作品,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新闻报道,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生动讲好爱国故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第三十二条 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网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建设,制作、传播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网络信息和作品,开发、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生动开展网上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第四章 支持保障  第三十三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国家支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理论研究,加强多层次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  对在爱国主义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四条 中央爱国主义教育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认定、保护、管理制度,制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利用规划,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保护、管理、利用的指导和监督。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免费开放制度和保障机制。  第三十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创作爱国主义题材的文学、影视、音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等文艺作品,在优秀文艺作品评选、表彰、展览、展演时突出爱国主义导向。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版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课外读物,鼓励和支持开发体现爱国主义精神的面向青少年和儿童的动漫、音视频产品等。  第三十七条 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侮辱国旗、国歌、国徽或者其他有损国旗、国歌、国徽尊严的行为;  (二)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三)宣扬、美化、否认侵略战争、侵略行为和屠杀惨案;  (四)侵占、破坏、污损爱国主义教育设施;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八条 教育、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网信、文物等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对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责令及时消除影响,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负有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不依法履行爱国主义教育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中国人大网 作者: 2023/10/26 10:28
  • 国家民委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 边巴扎西出席集体备课研讨班并讲话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各有关方面广泛深入高质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工作,国家民委组建宣讲团开展示范宣讲。10月15日上午,国家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边巴扎西出席示范宣讲集体备课研讨班,为首批37名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并作动员讲话。边巴扎西表示,组建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深入各地开展示范宣讲,是国家民委党组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工作走深走实的一项重要举措。示范宣讲的核心任务是宣传好、阐释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系列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边巴扎西强调,示范宣讲要切实把鲜活的思想讲鲜活,把彻底的理论讲彻底,做到讲全、讲准、讲深、讲活、讲实。讲全就是要帮助广大干部群众系统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概念、重大意义、理论渊源、重大任务、实践路径和根本保证,切实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讲准就是要严格同中央精神对标对表,以宣讲大纲为基本依循,既要准确把握大的精神和方向,又要准确把握重要概念、重要表述的具体细节。讲深就是要讲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有着深厚的思想理论渊源、历史文化传统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实践基础,是“两个结合”在新时代民族领域最重要的理论实践突破。讲活就是要贴近当地和宣讲对象的实际,注重把抽象的理论逻辑转换为形象的生活逻辑,把道理哲理学理变为常识常情常理,使理论可亲可近、可学可用。讲实就是要通过宣讲推动各民族更加自觉地投入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生动实践,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越走越宽广。边巴扎西要求,示范宣讲工作要坚持示范与带动相协同,既要打造“样板课”,又要带动各地根据自身实际广泛深入高质量地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坚持宣讲与调研相结合,鼓励宣讲团成员见缝插针开展调研,收集素材、挖掘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更好服务示范宣讲工作。坚持输出与反馈相促进,突出示范宣讲的规范标准和质量要求,加强对受众意见建议的收集,推动宣讲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坚持教育群众与自我约束相统一,宣讲团成员要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讲团实行专家库管理,聘期一年,根据工作需要每年进行动态调整。宣讲团成员主要由来自国家民委系统内外的党政机关、高校、研究机构和干部培训机构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宣讲能力强的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构成,经过各有关方面推荐按程序条件选拔产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根据宣讲团工作安排,宣讲团成员将于近期分赴有关地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活动。示范宣讲集体备课研讨班由国家民委教育司司长宋全主持,一级巡视员李学锋介绍示范宣讲工作方案,理论研究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陈首解读宣讲大纲。来源:国家民委 作者: 2023/10/18 10:12
  • 把握历史主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做好理论研究、对策研究这个探索规律、经世致用的大学问”。探索规律是为了经世致用,经世致用须在探索规律的基础上。探索规律、了解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按照规律办事,才会有对历史、对社会发展的真正自觉。需要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中华民族发展规律、“两个大局”来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增强历史主动中把握历史主动,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性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理论的彻底性,意味着必须能够面对人的根本问题与当下关切,这就需要从世界观这个“总开关”说起。 世界观层面有两个根本问题:第一,世界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第二,世界以什么样的方式运转。事物持续地存在、不断地运转,即变化发展,便表现为历史的演进。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世界的物质性、物质的运动性、运动的规律性、规律的可以被认识理解性,这一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规律运用于分析人类社会,发现了人类社会历史之谜,即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也标志着唯物史观的产生。 同样,对人类社会历史之谜、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揭示,也涉及相应的两个根本问题:第一,人类社会如何存在;第二,人类社会如何变化发展。对于前者,人类社会可以分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两大领域,存在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两对基本矛盾;对于后者,根源于物质生产方式的两对基本矛盾的运动,是推动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在这一历史过程中,人类社会通过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矛盾不断地产生、不断地解决这一螺旋式发展,最终必然导致人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人的联合体”这一“共同体”出现。而这种“自由人的联合体”,正是马克思所论述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一个鲜明特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符合并体现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在中国的具体实践,表明中华民族在人类社会发展这一客观规律面前,已经表现出强烈的、深度的历史自觉,并表现为改造社会,从而也是改造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自觉实践,彰显出中华民族面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历史主动。 从中华民族发展规律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自觉性 人类至少已经有了几千年的文明史,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是在承前启后、继往开来中走到今天的。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始终追求“大一统”,不断巩固和发展多元一体格局。多元体现一体、追求一体、维护一体,一体主导多元、引领多元、保障多元。这一历史实践和历史逻辑,同中华民族对世界自然万物、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和自觉探知密不可分。 中华民族很早就认识到,万物在同对立面的斗争统一中走向更高程度的调和。如,老子认为“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道德经》第四十二章);北宋大儒张载提出,“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篇》)。可以说,古人既认识到“物之不齐,物之情也”(《孟子·滕文公上》),更认识到“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单则易折,众则难摧”(《北史·吐谷浑传》),自觉倡导“求同存异”“大同小异”,不懈追求和而不同的“大一统”。在数千年历史中,在“大一统”思想影响下,中华各民族在追求“天下一家”“大同世界”的实践中,推动中华民族不断发展壮大,这是一部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的历史,也是一部中华民族走向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的历史。 但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过程,自近代以来,尤其是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之后,才真正成为有科学理论指导的自觉实践。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唯心历史观的破产》中指出的,“自从中国人学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以后,中国人在精神上就由被动转入主动”。中国共产党高擎马克思主义真理火炬,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中华民族从此有了主心骨,中国人民从此在精神上由被动转为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民族也不能少”。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 发展阶段在变,发展环境在变,发展方式在变,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大家庭、作为命运共同体的理念没有变,而且日益巩固和深入。因此,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自我要求、自觉传承、时代升华,是中华民族在把握自身发展规律中表现出来的强烈的、深度的历史自觉和历史主动。 从“两个大局”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性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这“两个大局”,是我们谋划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看世界,需要把握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取得成功,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以崭新形象展现于世界,使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意识形态、两种社会制度的历史演进及其较量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的重大转变。这是当前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所表现出的阶段性特征。需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我们越发展壮大,遇到的阻力和压力就会越大。从这个意义上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意义的举措。 看中国,需要把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关键期。这是中华民族发展规律在当前表现出的阶段性特征。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需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一项具有关键性、长远性意义的战略举措。 民族复兴需要强大的物质力量,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既要以物质基础推动精神提升和社会发展,也要以精神力量引领物质和社会发展。这就需要处理好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要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现代化发展包含人的现代化,所以需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要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动各民族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总之,在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走向更加牢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进程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一是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更为自觉地从历史走向现代,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二是进一步推动中华各民族更为自觉地走向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三是进一步推动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更为面向世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 2023/10/12 17:45
  • 边巴扎西:坚定不移推进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对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规定的责任,要把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作为关键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这是做好民族地区工作的长久之策、固本之举,必须旗帜鲜明推进。总书记的这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和推普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作出了战略部署,进一步彰显了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抓好贯彻落实。一、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在民族复兴伟业中具有重大意义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代表了各民族的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对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然要求。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层面最高的社会归属感、面向世界的文化归属感,是国家认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纽带,是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石,是中华民族绵延不衰、永续发展的力量源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说到底是做人心的工作,就是要教育引导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语言文字作为人类最重要的交流工具,在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语言通则信息通,信息通则情感通,情感通则心灵通。抓推普工作,就是抓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的落实。只有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才能更好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团结统一。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维护国家统一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6月2日召开的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决定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追求团结统一,多民族大一统,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宝贵财富,也是我们国家的一大优势。维护国家统一是各民族的最高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必须要正确处理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要清醒认识共同性是主导、是方向,差异性不能削弱和危害共同性,清醒认识中华民族利益始终要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意识,清醒认识中华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共同性是最大同心圆,是全国各族人民最大利益所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既是共同性的重要体现,也是增进共同性的重要条件。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就是维护国家统一。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是热爱伟大祖国的具体体现,就是增进共同性的生动实践。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维护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2021年春节前夕,总书记到贵州考察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不能落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落下。这次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调研时再次强调,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的任务在一些边疆民族地区。这些边疆民族地区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能掉队。民族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国际国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与全国一道共同走向现代化,离不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性作用。就个人而言,学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就业、接受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融入社会都有利。我国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载体的科学文化知识,存量最大,资源最丰富。少数民族孩子掌握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就意味着掌握了开启我国知识宝藏的金钥匙,就能够在更大的空间和更宽的领域学习更多知识,掌握更高本领,融入更广的社会,获得更大的机会,创造更为精彩的人生。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妨碍。二、新时代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字的国家,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数千年来,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从自在走向自觉、自强,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各民族以通用语言文字不断深化交往交流交融。新中国成立前,军阀割据、战乱频仍、国力疲弱,落后的小农经济和分散封闭的社会生活极大地限制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全国文盲率高达80%。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翻开了崭新的篇章。建国之初,面对百废待兴的艰巨任务,毛主席、周总理等老一辈领导人高瞻远瞩,专门设立国家文字改革委员会,部署简化汉字、推广普通话、推行汉语拼音三大任务,奠定了新中国语言文字工作的根本基础。改革开放后,在巩固深化三大任务成果的同时,党和国家大力推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和法治化建设,语言文字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语言文字事业取得跨越式发展,十年间全国普通话普及率从70%提高到80.72%,文盲率下降至2.67%,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本普及,创造了多民族、多语言国家推广通用语言文字的成功典范。新时代,党中央明确强调民族地区是我国推普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有关省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了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办法规章和政策举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面加强,各省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一年级均已实现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效果显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民族地区幼儿园已基本实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保育教育。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水平明显提升,组织开展“普通话+职业技能”培训,结合数字乡村建设和语言科技赋能等方式,着力提升农牧区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水平,有力促进了劳动人口的就业创业。实践证明,我国推普工作特别是民族地区推普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效,主要在于: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推普工作方针政策,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始终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鲜明导向;四是坚持依法施治,始终在法制轨道上推进推普工作;五是坚持统筹兼顾,始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这些经验做法都十分宝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继续坚持并完善。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东西部地区、城乡之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还不平衡,农牧区、脱贫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仍然比较薄弱,与同步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仍存在较大差距,在力量的投入、环境的营造、效果的提升等方面还要下很大的功夫。三、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中,我们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咬定目标不放松,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定不移推进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光荣事业。(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推普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事关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事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一定要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从新时代十年民族地区翻天覆地的历史巨变中,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各项工作,坚决打赢民族地区推普攻坚战。民族工作部门要把推普工作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切实摆上议事日程,敢于担当,主动作为,明确攻坚目标,拿出务实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为各民族群众尽快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出应有贡献。委属各高校要在推普工作中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严格落实推普工作各项要求。(二)坚持因地制宜,进一步增强推普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当前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已经进入攻坚关键期,进则全胜,不进则退。要旗帜鲜明地巩固和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校的基础阵地作用、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新闻媒体的示范作用、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要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注重发挥“小手拉大手”的作用,把说普通话延伸到每一个家庭。要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式、丰富载体,积极探索新的有效做法。特别是要聚焦农牧区、聚焦劳动人口和学龄前人口这个重点,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强化师资力量、改善基础条件、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民族地区幼儿园入园率、青壮年劳动力参训率,使推普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树牢群众观点,进一步激发各族群众在推普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关系各族群众切身利益。推普工作在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始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避免做样子、走过场。要做深做细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要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紧密结合,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要把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族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说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的良好风尚。(四)坚持统筹兼顾,进一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际形势充满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我国民族地区推普工作还需注意防范化解有关风险隐患。对此,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把好事办好;另一方面,要向各族群众讲清楚,少数民族群众学习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是并行不悖的关系。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国家民委 作者: 2023/10/07 17:32
  • 【民族团结】一起掌握这些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点→ 创新巴彦淖尔来源:内蒙古教育发布 作者: 2023/09/26 10:54
  • 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 | 一起来学《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2023年7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促进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四条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在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兴边稳边固边、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弘扬新风正气等方面作模范。  第五条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各民族最高利益,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第六条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应当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  第七条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边疆安全作贡献。  第八条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是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责任和光荣使命。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发挥自身优势,依法开展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应当坚持党委全面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协同、各族人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自治区建立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协调机制,明确组织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落实、监督考核等工作。第二章  经济建设  第十条  自治区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加快建成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夯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经济基础。  第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能源、化工、建材、冶金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牧业深度融合。  第十二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新能源大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建设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经济体系。  第十三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战略资源的保护性开发、高质化利用、规范化管理,加大稀土利用科技攻关力度,加快推进“稀土+”协同创新,打造全国最大的稀土新材料基地和全球领先的稀土应用基地。  第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农牧业区域布局和生产结构,实施种业振兴,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生态农牧业,加强耕地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做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有机品牌打造,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成供给保障能力强、产业链韧性强、科技装备支撑强、新型经营体系强、绿色发展水平强的农牧业强区。  第十五条  自治区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东三省的联通,拓展欧洲、东北亚、中西亚等国外市场,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服务和促进国家向北开放。  第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把乡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幸福家园。  第十七条  自治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八条  自治区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投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第三章  政治建设  第十九条  自治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等方式,对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积极提出推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议案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决议决定,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第二十三条  自治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第二十四条  嘎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实效,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基层群众共同参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第四章  文化建设  第二十五条  自治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第二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引导各族人民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多元一体格局,准确把握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的关系,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促进各族人民人心归聚、精神相依。  第二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弘扬革命文化,用好红色资源,依托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载体,深入研究和整理中国共产党在内蒙古地区的历史,引导各族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情怀。  第二十八条  自治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的“北疆文化”品牌。  第二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充分挖掘文化遗产所承载蕴含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积极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  第三十条  自治区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科学文化素质。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  第三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新时代校园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网络文化等建设,促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全面发展。第五章  社会建设  第三十二条  自治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社会事业,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基层基础,推动全区各族人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第三十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完善创业政策和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精准有效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各项措施,强化就业兜底帮扶,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  第三十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缩小教育的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推进数字教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培育更多高素质人才。  第三十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发展,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强各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完善分级诊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  第三十六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健全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社区适老化改造,发展符合农村牧区实际的乡村养老服务,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第三十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参保扩面和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加大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救助力度,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妇女、老人、残疾人以及城市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实现困难人群帮扶救助全覆盖。  第三十八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规范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组织运行,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第三十九条  自治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行信访代办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第四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快边境地区建设,提高沿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和重大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推进“数字边防”、“智慧边防”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提高边境防卫管控能力。第六章  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十一条  自治区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美丽中国建设,统筹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并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严格保护、科学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实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  第四十四条  黄河流域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黄河内蒙古段干流、主要支流、重点湖库保护和治理力度,重点对十大孔兑等沿黄河丘陵沟壑区实施综合治理,加强黄河两岸林草防护体系建设,推进河滩区退耕还草还湿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黄河安澜体系建设。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原上规划煤炭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科学核定载畜量,防止草原过牧;建立和完善草原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科学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系统治理。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落实林地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落实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提高公益林质量和生态保护功能,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优化森林结构,持续提升森林资源质量。  第四十七条  自治区推行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严格控制河湖取水量,建立河湖生态补水长效机制,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制度和河流跨行政区域断面交接制度,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河湖湿地综合治理,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第四十八条  自治区集中力量开展重点地区规模化防沙治沙,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施策,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配合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强化区域联防联治,统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治沙、治水、治山全要素协调和管理,培育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持续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第七章  民族团结进步  第五十一条  自治区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第五十二条  自治区全面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引导各族人民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巩固和发展自治区民族团结大局。  第五十三条  自治区围绕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促进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第五十四条  自治区坚持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完善政策举措,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加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人民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第五十五条  自治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苏木乡镇、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等各领域。  第五十六条  自治区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利用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第五十七条  自治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传承好各族人民始终心向党、心向党中央的红色基因,传承好各族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八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工作,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十九条  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保驾护航。  第六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以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精神状态,投身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实践。  第六十一条  自治区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机制,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考核制。  第六十二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十三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可以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已经作出具体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五条  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本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2023/09/19 11:17
  •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一起来学习民族团结知识! 内蒙古教育发布每年九月是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族团结知识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些民族团结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一起学起来吧!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召开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分别在2014年9月28日至29日、2021年8月27日至28日。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工作十二个必须: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总目标: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理念:重在平时、重在交心、重在行动、重在基层。总要求: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根本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本途径: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宪法》对我国多民族基本国情的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国少数民族分布的特点:大散居、小聚居、各民族相互之间交错居住。中华民族和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和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的关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我国历史演进的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两者辩证统一。民族平等: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新时期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简称“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的内容: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五个认同”的内容:增强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六个相互”的内容:各民族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街道)、进社区(村屯)、进学校、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坚持民族平等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的内容。加强民族团结要坚决反对“两个主义”:大汉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各民族“三和”: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各民族“三交”: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相互嵌入”就是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党和国家对待少数民族风俗习惯问题的基本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内涵: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各民族群众为主体,通过巩固和加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综合举措,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造性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实践过程。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坚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根本途径;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遵循社会团结规律,坚持正面引导;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各族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凝聚力不断增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高,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追求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的宝贵精神财富;也是当代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竭精神动力。作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时代青年,我们需要行动起来,及时跟进,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和文化观,坚定理想信念,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铸牢!来源:国家民委 作者: 2023/09/18 10:09
  • 坚守统一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统一性。中华文明长期的大一统传统,形成了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向内凝聚”的统一性追求,是文明连续的前提,也是文明连续的结果。众多考古成果实证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家国一体的形成发展过程。在新落成的三星堆博物馆内,有这样一件文物,融合了三星堆文明、夏商文明的典型特征,也兼具了良渚、仰韶、石家河等文明的印记,它就是青铜鸟足神像。这件三星堆先民创造的艺术杰作,闪耀着中华大地多个区域文明交流互融的光芒,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的生动实例。图为青铜鸟足神像局部。 史前时期是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发展格局的奠基时期,中华大地各个区域之间至晚在距今8000年前就相互交流和影响。距今6000年以来,随着庙底沟文化彩陶的扩散、良渚文化北进、大汶口文化西渐等文化事件,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和西辽河流域间的文化互动交融日趋紧密。距今3800年以后,以二里头文化为代表,中原地区开启引领文化发展的新格局,并最终在秦汉时期融汇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作为“考古中国”重大项目的最新成果,四川广汉三星堆祭祀区近年获得重大考古发现,出土的铜尊、铜罍、铜瓿等,明显带有商王朝青铜文化特色,青铜冶炼涉及的范铸、焊接等技术与中原地区如出一辙,反映出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古蜀文明与中原文明相互影响的图景。新疆考古以汉唐西域都护府、北庭都护府军政建置核心城市为重点,开展10余处城址及其他军镇设施遗址调查发掘,逐步明晰石城子古城、北庭故城的沿革发展与布局规律,以考古实物阐释中原王朝经略西域的史实,实证新疆自古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领土。世界文化遗产河北承德普陀宗乘之庙内,立有《御制土尔扈特全部归顺记》和《优恤土尔扈特部众记》两块石碑,碑文记载着蒙古族土尔扈特部远离家乡140多年后历尽艰辛重返故土的历程,昭示着“民族不可散”的家国情怀。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决定了国家统一永远是中国核心利益的核心,决定了一个坚强统一的国家是各族人民的命运所系。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要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研究,充分挖掘和有效运用各民族交往的历史史实、考古实物、文化遗存,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增强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理念。来源:求是网 作者: 2023/09/18 09:38
  • 凝心铸魂强本领 实干担当谱新篇——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主题教育综述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凝心铸魂强本领 实干担当谱新篇——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批主题教育综述这是一次正当其时、严肃深刻的思想洗礼——全区161家参学单位,1.49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聚焦主题主线,把“学思想”贯穿始终,持续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掀起了“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的高潮热潮。这是一场自我革命、赢得民心的生动实践——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调查、真研究,实打实推动问题整改和专项整治,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度高、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以看得见的变化回应群众关切。这是一张解放思想、担当作为的实干答卷——广大党员、干部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磅礴力量,全区经济运行态势稳中有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从2023年4月起,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在中央第一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全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扎实开展,第一批参学单位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紧盯5项具体目标,紧扣5项重点措施,持续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求实效、出成果。6月5日,在全党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内蒙古考察,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和高标准开展主题教育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殷切嘱托,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坚定不移办好两件大事,以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发展实践,以深入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发展难题,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新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高举思想旗帜,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头等大事,带着感情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聚焦主题主线,把以学铸魂贯穿始终——身体力行是最有效的示范,以上率下是最有力的引导。自治区党委把开展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用心用情用力抓好组织实施。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先后举办4期读书班,开展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和3次主题党日活动,集体参观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廉政教育主题展,不断加深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把握。第一批参学单位举办读书班988期,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118次。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端正学风、沉心静气、潜心体悟,进一步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持全面系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做好深化内化转化——理论学习的效果直接决定着主题教育的成效。如何确保党的创新理论入心见行、党员干部做到善思善用?孙绍骋同志围绕落实“五大任务”讲专题党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不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在原原本本学习中央8种规定书目的基础上,编印《习近平关于内蒙古工作论述摘编》、《五大任务干部读本》,在理论学习中增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弘扬“三北精神”等专题,开展“扬优势、找差距、促发展”学习研讨,凝聚起“闯新路、进中游”的干事热情和强大合力。在学习领悟中深化理解,在研讨交流中内化检视,在实干担当中转化运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切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关切之深、嘱托之重、期望之高,切实把思想武器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注重延伸拓展,以党内教育带动全社会学习——组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宣讲团和“理论学习轻骑兵”小分队进社区、走嘎查、到机关,开展宣讲5358场次。“石榴籽”宣讲团把理论宣讲搬到“田间地头”,把“书面语”转化为“家常话”。乌兰牧骑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传到草原最深处。选取328个基层党组织试点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用好一本辅导书、一本发展账、一张惠民卡、一套学生思政讲义、一张现代化发展蓝图、一批红色文艺精品等载体,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记“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让草原儿女心向党的红色基因浸润到各族干部群众血脉中。聚焦两件大事,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次到内蒙古考察,连续5年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在内蒙古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对内蒙古而言,两件大事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的统领性要求,是内蒙古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新路的关键性抓手,也是开展主题教育的重要着力点。自治区党委把推动党员干部办好两件大事作为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实践,深入开展“破难题、办实事”活动,切实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抓改革、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的有力举措。聚焦两件大事靶向选题、锐意破题——孙绍骋同志从一开始就提出“形式要简化、选题要精准、姿态要放低、研究要用心、成果要到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从头至尾考察黄河内蒙古段大保护大治理情况、从“城”到“乡”调研加强和改进基层治理问题、从西到东调研强边固防和边境地区发展、一东一西调研沙地治理情况,摸清具体问题、找准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自治区党委紧扣党中央12个方面调研内容,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省级领导带头确定38个调研课题,开展领题调研372次。第一批参学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确定调研课题1346个,开展调研4443次,发现问题3458个,研究提出解决措施4203条。调查研究既要摸清社情民意,更要解决实际问题。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谁发现的问题谁解决、谁搞的调研谁推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3次调研成果交流,形成38篇调研报告。从一开始就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研、对着问题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成果转化清单,确保调查研究不走空、能转化、有实效。在自治区党委的示范带动下,第一批参学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四优四解”工作法,深入基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1052个制约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调研过程成为理论学习向实践运用转化的过程,成为提升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的过程,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围绕“五大任务”破难题、促发展——政贵有恒。落实“五大任务”,绝非一日之功、一时之事。自治区分别出台五大任务《促进条例》,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将两件大事固定下来,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张蓝图绘到底。上半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万亿元、同比增长7.3%,规上工业企业收入达到1.16万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9%,全区经济保持了稳中有进的向好态势。制定出台“三北”工程六期规划和三大标志性战役实施方案、及时调整优化经济和人口布局、以水价改革倒逼大水漫灌等问题、探索林草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用治沙创造的经济效益吸引更多企业和农牧民参与进来……牢记“国之大者”,久久为功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构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铜墙铁壁”、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加快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着力解决边境地区人口“空心化”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守好“北大门”、建好“护城河”,以内蒙古之稳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全国最大的煤电基地、全球最大的煤化工基地、世界绿色硅都、氢能储能装备制造实现从无到有、新增新能源并网规模居全国首位……一批能源产业“强点”正在形成,新旧能源的总量优势和组合优势持续放大。奶业、玉米2个千亿级产业集群,肉羊、肉牛、马铃薯、葵花籽等10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主要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越来越多的“蒙”字标品牌成为绿色优质农畜产品的代名词……内蒙古已成为国家重要的“粮仓”、“肉库”、“奶罐”、“绒都”。跨境合作区、落地加工区、腹地产业集中区建设集中推进,全球蒙商大会、世界新能源材料大会、蒙商丝路行……对外经贸合作延伸到“一带一路”沿线更多国家,服务双循环、联通内与外的开放格局正在加快形成。着眼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争优先、当模范——内蒙古是我们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民族自治区,如何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自治区相继出台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和《促进条例》,提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等7个方面“作模范”的工作要求,在讲政治、顾大局、担使命上展现模范的样子,把模范自治区体现和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健全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体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定不移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突出有形、有感、有效,让“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开展“千里送文化 艺术进边防”等文化惠民工程……着力打造“北疆文化”这一具有内蒙古特质的地域性文化品牌,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实施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编印《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社会条件,积极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是2400多万草原儿女共同的事业,各族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守望相助,必将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实事、解民忧——民之所盼,政之所向。自治区梳理形成43项民生项目清单,将群众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列入全年10项重点民生工程,把要“干的事”精准对接人民群众“盼的事”,努力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深入实施就业扩容提质“五项行动”,征集就业岗位4.4万个;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公民同招”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公办园入园”和“义务教育入学”实现一网通办;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医德医风”问题专项整治,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持续巩固拓展城市“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功能,健全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区累计建成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1685个;深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解决房地产遗留项目2971个、房屋140余万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有得住”更要“住得好”的美好生活需要。换位思考找差距,将心比心赢民心。各级领导干部以服务对象的身份“走流程”,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堵点卡点,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上优机制、促提升;制定线下“全区通办”事项清单,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区各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组织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全面推行信访代办制,变“等群众上访”为“替群众代办”,已代办信访事项17002件、推动办结15530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衡量这次主题教育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否有新突破、人民生活品质是否有新提升。自治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好京蒙协作大平台,健全“京蒙协作 政协助力”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六个倍增计划”,全力抓好乡村振兴。上半年,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151元、同比增长5.7%,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353元、同比增长7.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边疆民族地区共同富裕基础更加夯实。抓实以学正风,把内蒙古干部队伍的正面形象立起来人民群众看主题教育是否有成效,最直观的感受是看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是否有明显进步。改错就是改革,理顺和健全体制机制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节约就是增长、就是发展——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提出,要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来、推动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游,必须加紧改变、重塑再造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主题教育中,内蒙古既把作风问题作为整改整治的重要内容,又以整改整治成果检验作风建设成效。衡量检视整改的成效,关键要看问题症结是否找准、整改是否到位——坚持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真查细找、真改实改,确保问题大起底、作风大整肃、工作大提升……制定出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15条具体措施、开展“五个大起底”专项行动等做法,得到了中央的表扬和肯定。发现问题要下真功夫。系统梳理总书记和党中央关心关注的问题、影响制约高质量发展的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中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问题,自治区层面查摆出5个方面34个具体问题,确定10个专项整治问题;第一批参学单位检视出6个方面1686个问题,确定74个专项整治问题,上下联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要有真本事。坚持分类施策、靶向治疗,能立行立改的马上改、改到位、改彻底,第一批参学单位完成问题整改1676个、整改率99.4%;一时不能整改的,逐一明确阶段整改目标,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直到问题彻底解决;对整改流于形式、群众不满意的督促“回炉”、“补课”,确保问题整改按期高质量完成。作风问题一直是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如何解决干部作风“慢”、“粗”、“虚”的问题?自治区持续在“规范、精减、提速”上下重拳、出狠招,把“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纳入专项整治,持续深化“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现在,平均每个事项减环节1个、减材料1.5件、减时限13天。把闲置资源盘活、“沉睡”资金唤醒,深化待批项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沉淀资金、“半拉子”工程、开发区闲置资源要素“五个大起底”行动,9326个待批项目应批尽批,处置闲置和批而未供土地36.1万亩,缴回沉淀资金64.6亿元,盘活“半拉子”工程项目360个,盘活开发区长期停建项目99个、处置长期停产和僵尸企业186户……这既是树立资源节约集约意识的具体行动,更是“新官理旧账”的责任担当。建章立制是问题整改的治本之策——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充分发挥制度管长远、管根本的作用。探索建立以党内监督为统领促进十大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完善监督体系的十条意见,搭建监督贯通协调信息平台,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纪红线。研究制定《关于促进落实“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针对5个不同领域分别制定考核方案,形成“1+5”的考核工作体系,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更加凸显。出台加强露天煤矿安全管理、进一步做好“半拉子”工程大起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根治群众反映强烈、本地表现突出、长期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推进制度建设是有力抓手;巩固主题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是重要方法。各级各部门把主题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重大调研成果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对反复出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上找原因,做好完善机制、建章立制工作,防止问题反弹,第一批参学单位建章立制2384项。以组织担当带动干部担当,推动干部为事业担当——一段时期以来,干部队伍中存在心态“佛系”无所谓、状态“躺平”混日子、工作“摆烂”不上心等现象,如何破解这一难题?犒赏“快马”、鞭打“慢牛”是不二良方。评选“担当作为好干部”并及时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落细落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措施、容错纠错8条意见、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打出一套正向激励、关心关爱、容错纠错、正风监督的“组合拳”,推动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制定出台关心关爱苏木乡镇干部的若干措施,职级晋升向基层倾斜,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基层公务员月人均增资870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人均增资920元……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更强了、“劲头”更足了、精气神更加提振了,想去基层、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形成。……牢记嘱托闯新路,实干拼搏进中游。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开展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闯新路、进中游的强大动力,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来源:北疆先锋  作者: 2023/09/14 15:46
  • 从中华文明统一性看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与世界其他古老文明不同,华夏民族与国家在历史演进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以及特有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同一性传统,并在历史发展中构成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包容性与华夏民族的深层价值理念。  “协和万邦”与“天下结构”观念  国家不仅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也是社会整合的工具。在早期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中国大地上,外在的自然灾害及族群间战争,与聚落社会阶等分层形成的阶级冲突相结合,形成了早期国家演进的内外动因。从文献考察,距今4000多年前的中原大地,既是一个灾异频仍的时代,又是一个部落之间冲突激烈的时期。为了应对这种环境挑战,早在距今4000多年前的唐虞时代,就产生出“自愿联合”的庞大部落联盟。这种部落联盟的重要职能就是强化对内对外的应力机制,以各氏族、部落的共同力量,来抗拒单个氏族、部落所无法抵御的洪水、干旱;通过联盟内社会整合,达到同一地域部落集团的有序化,弥灭内部争战以及抵御其他部落的骚扰、入侵。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这种区域间聚落的聚合呈现加速趋势,并构成了新石器时代“历史化”运动的二重机制。一方面,战争、迁徙、灾害等因素,使各血缘兼地缘性的政治共同体成为氏族、部落成员的生存“外壳”而具有强大的活力。另一方面,战争与洪水、海浸或干旱,使单个氏族、部落必须求助生活在同一地域的其他部落力量,以“类”的群体手段去对付威胁与挑战。这种挑战与应战机制,使血缘与地域性的部落共同体逐渐形成层层叠加的复合型社会组织,它既促使着史前政治共同体的发展,也促进了各政治体中的族类认同与政治体认同的一致性。  史前中国这种以血缘为纽带的聚落、聚落群的内聚化,会使史前先民将原始宗教的信仰主体及主神崇拜转移到与现实关系密切的祖先神崇拜中来,即通过将祖先神作为最高主神尊崇,使聚落组织的族类和政治体认同更具有宗教神圣性与权力合法性。由于祖先神的“先公”“先祖”信仰范围通常保持在其子孙所属的政治体界域内,故它必须以世俗的政治、军事权力为前提,尽力扩张其政治体界域。这使它又具有超乎寻常的开放性、扩展性、包容性,它与史前血缘氏族的内聚力、向心力相互适应,互相契合,建构了一种跨越血缘、种族、文化,并对周边区域、种族开放的无界域的“天下”观以及血缘族氏的中华文明的礼仪传统。  正是这种政治文化传统,使史前国家具备超越文化、种族的宽广胸襟及宏大的对“天下”的想象力。唐虞至三代时期,随着中原政治体的迅速扩张,形成了“万邦”来朝的局面和“天下结构”观念。《尚书·尧典》所谓“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史记·夏本纪》中“众民乃定,万国为治”,应该即是尧舜禹时期的庞大部落联盟对各大大小小政治体(聚落群或“古城”“古国”)的吸收、容纳、整合。这种政治文化基因催生并强化着中原早期国家的政治建构,也催生着一种新的价值形态即“天下结构”观念。  距今4000年左右“夏”代国家与民族的同步产生,正是在这种“天下”观念促进下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一致性的体现。在中国古人眼中,夏国家与夏民族的互生耦合,是作为农业生业环境下为了应对外在压力如洪水、冲突、战争等挑战而形成的族类理性和文化共识而存在的。如古人通常认为夏王朝的建立是大禹“湮洪水,决江河而通四夷九州……置万国”的结果。《叔尸镈铭》说:“咸有九州,处禹之堵。”《诗·商颂·长发》曰:“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这说明在古人眼里,大禹治水与地域性国家和“夏”民族的形成有直接关系。而这个关系的演变过程,即政治和民族的互生共耦过程又是通过文化认同来实现的。《尚书·禹贡》称禹随山濬川,而后达到“四海会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厎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中邦……禹锡玄圭,告厥成功”。在《诗经》《左传》《国语》等亦多有此类记载,这正反映了时人对三代文明口碑相传的历史认知。它说明由“夏”所得名的国家与民族认同,已经超越当时一邦一族之界限,而具有更为广大的民族认同和政治国家的一体化含义。  华夏民族和国家认同的演进  在几千年的中国文明史上,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常常空前一致。例如春秋时期的内外交患,使其时代主题交叉点的坐标定在“尊王攘夷”这个点上。“尊王攘夷”鲜明地体现了时代政治与民族这个大主题,也是华夏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向新时期转化的旗帜。从政治意义上说,“尊王”凸显了华夏政治国家的主权理念,以周天子的旗帜作为华夏政治共同体最高权力的象征,从而希望通过“尊王”而循守华夏政治国家的制度秩序。从民族意义看,“攘夷”突出了华夏民族自觉的族别认知和自我认同意识。《左传》闵公元年记齐管仲曰:“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国语·周语中》周定王云:“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很明显,上述论调既带有诸夏文化优越的感性色彩,也有着团结诸夏以求生存的理性意识。这种意识在春秋战国的历史发展中,逐渐构成华夏民族、国家一体化的文明特质。  春秋战国的历史演进本质上对华夏国家与民族的发展方向起到了定位作用。一是随着华夏化浪潮向四方的推涌,华夏民族文化圈进一步向四边疆域扩展,越来越多的夷狄之地被纳入华夏文化范围,许多过去的夷狄之民融入华夏文化中,成为华夏民族中的一部分。二是许多邦、国也在兼并战争进程中被大国吞并,政治一体化的进程不断加快。战国时迸发的由诸夏向华夏(汉)族的民族一体化和由邦国向(秦汉)帝国的政治一体化的历史演进呈不可阻挡之势。而随着秦汉以来中原及周边地区大规模的政治一体化与民族融合,春秋时代激烈的民族对立情绪也逐渐趋于缓和,华夷关系也基本稳定下来。而在这种国家、民族的一体化进程中,华夏族与周边各族人民的思想意识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即作为主权的“中国”与作为民族主体的华夏民族不可分割的同一性也成为共识,并逐渐沉淀为华夏民族、国家深层的价值理念。  秦汉是古代中国自夏商周三代以来天翻地覆的时代。秦汉统一国家的建立,是一次由宗法分封制国家政体和以“诸夏”为标志的早期华夏民族向统一的君主集权制国家和统一的汉民族转化的关键期。它使统一的王朝国家和汉民族在产生、发展的进程中,进入一种新的国家建构与民族认同的自觉状态。武帝时代的“大一统”内容不仅包括政治一统、文化一统,亦包括了“天下为一”的民族和睦和一统的思想。正是汉代士民中这种国家和民族的“天下为一”理念,构建了武帝时宏大的王朝气象。尤其在关于汉代国家、民族的构建问题上,汉代杰出史家司马迁著《史记》,为“华夷共祖”“圣王始祖”的国家观和民族观提供了理论依据。《史记·五帝本纪》等篇章以黄帝为华夏民族始祖与华夏国家第一帝,将匈奴族、南越族、东越族、西南夷等民族纳入华夏同祖共源的世系中,以开放包容的胸怀,构建了由五帝三王为起始的中国五千年文明史,并成为中国人“同源同祖”“圣王始祖”的民族与国家的族统、法统、治统的渊源。  其后,历经魏晋、宋元和明清数个时代,在由古代邦国向帝国的政治一体化和“诸夏”向华夏民族一体化进程中,尽管有着分分合合的大一统及分裂的朝代,但是中国文明始终保持着绵延不绝的连续性的演进历程。这种演进历程与中国文明的内在特征有着密切关系,这就是中国古代文明在政治、民族认同意识上既有着强烈的一致性,同时并没有自我封闭,仍然表现出一种开放、兼容、内聚、礼义的形式与特点。这些特点包含以下几点内容。  第一,种族的兼容性。从春秋到近代,华夏周边许多民族及其氏族、部落,通过与华夏(汉)族在文化与婚姻等方面的交融,逐渐融入华夏(汉)民族大家庭。尤其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几次大的民族冲突与融合,加速了华夏(汉)民族的发展、壮大。例如唐王朝的盛大繁荣,正是建立在魏晋时代民族融合、胡汉夹杂基础之上的。  第二,文化的开放性。华夏文化常常有着超越种族、文化差异的巨大包容性、互融性与开放性。以秦汉魏晋为例,秦汉大一统时代东西的邹鲁、关中的文化融合,南北的楚汉文化交融,直到魏晋时期各民族文化的大融合,使华夏文化融入了各区域的文明要素,更加绚丽多彩。故古代“中国”在时空上虽相对固定,但在文化上却十分开放。只要承认华夏文化的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就可以被华夏文明所接纳,各个民族、各种文明成果都可以渗透、交融于华夏文明之中。  第三,国家对民族的安全性义务。在华夏(汉)族人的意识中,作为主权的“中国”与作为中华民族主体的华夏(汉)民族的不可分割性成为人们共识。国家维护统一的职责与华夏民族的和睦、共荣往往紧密相连。例如自秦汉以来,北防、南征就成为历代王朝国家最重要的政治、外交、军事要务。秦代修长城、御北方,汉武帝大规模出击匈奴等,都是这种国家、民族一体化意识的表征。故每当民族危机来临,人们往往将“救亡”(民族、文化)与“救国”(政治国家)联系在一起,并将这种拯救民族危亡的期望寄托于国家,期望执政者能领导民众,担负起救亡与救国的责任。这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有无数例证可以说明。尤其在近代鸦片战争后,“救亡”“救国”成为时代潮流和激励人心的两大主题,从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文明统一性的深层价值结构  在秦汉以来的几千年历史上,华夏民族往往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作为评判国家、民族强弱兴衰的基本标准,并形成民族、国家的一种深沉的、绵延不绝的文化心理与社会理想。历史上的文景之治、汉武之功、盛唐之音之所以长久被人们称颂,就在于这些盛大的朝代首先是一个民族、国家统一的朝代,一个国家稳定、民族和睦、社会安宁的时代。  在中国古代,分与合、冲突与融合常常相伴而行。但是每一次冲突的结果,总是更高层次、更大规模的民族关系和生产关系的新调整,并导致更加强大、繁盛的统一帝国和民族共同体的出现,使中华文明更加繁荣绚烂。而由冲突向融合转化的必然性背后,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我们民族、国家意识中所积淀的深层文化价值理念,即以文化认同为基础的国家、民族认同的一致性。世界历史上不乏一个民族长久地分为多个国家的情形。但是在中国,人们往往将国家作为民族的象征,以民族作为国家的基石,甚至将国家、民族的双重统一看作实现人生生命价值的崇高目标。民族危机即是国家危难,在民族与国家危难中,国家与民族之间的认同常会达成空前的一致,并成为人们愿为之赴汤蹈火的生命价值取向。这种价值取向与民族集体理性涉及方方面面的人物。即使是怀抱不平的韬晦之士,只要触及国家与民族这一主题,也会忧愤酣歌、视死如归。  这种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的一致性,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特有情怀。不论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还是封建知识分子(包括农民阶级的代言人),往往把民族与国家统一视为其政治、军事的天然使命和最高目标。甚至一些深受汉文化熏陶的少数民族君主亦将一统宇内作为毕生大业和目标。时至近代,在鸦片战争之后,面对民族、国家的危亡和现代化发展的任务,近代爱国志士积极探索民族和国家的复兴路径。他们在中华文明统一性的深层价值理念支配下,创造性地提出了政治革命与民族革命相统一的思想,并以此为核心构建新的中华民族国家。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多元一体的民族与国家在认同之间的张力,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所以,当日益腐朽的罗马帝国为四面八方涌入的“野蛮民族”所侵扰并阻断其国家、民族的文明发展进程时,中国则在民族与阶级矛盾的危境中生存自救。这说明,中国内部有着十分强大的自我调节和应付挑战的机制。而这种自我调节的基础,就是在中华文明统一性基石上建立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深层价值理念。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 2023/09/08 10:40
×
×

扫一扫下载APP,体验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