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族一家亲
  • 做好中华文明起源的研究和阐释丨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历史研究院考察时强调,“认识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感知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离不开考古学。要实施好‘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考古中国’等重大项目,做好中华文明起源的研究和阐释”。考古工作是展示和构建中华民族历史、中华文明瑰宝的重要工作。认识历史离不开考古学。只有立足当下,面向未来,全面深入地了解史前时期中国远古文化的起源、演变历程与中华文明、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历史,才能更好地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更加有效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加有力地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发挥探源寻根的学科优长是新时代中国考古学的新课题以1921年仰韶村遗址考古发掘并命名中国第一支考古学文化——仰韶文化为开端,我国现代考古学已经走过百年历程。考古发现展示了中华文明起源和发展的历史脉络。我国考古发现的重大成就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仰韶村考古遗址公园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科技考古的兴起,多学科实施联合攻关,就中华民族的起源与早期文化和社会的产生发展、文明的起源和形成(或称为国家的起源和形成)、文化的区域性和整体演进及年代架构、人与环境及资源的相互关系等课题开展研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考古学理论方法体系。如今,中国考古学站在新的起点上,要走古为今用的道路,将学科发展与经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为文化进步寻根、为时代发展蓄力、为民族自信奠基。新石器时代几何纹双系陶壶中国史前文化是滋润中华文明突出特性的源泉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旧石器时代,中华大地上的直立人种群通过漫长的环境适应生存,逐步向现代人演化,铲形门齿特征、砾石—石片工业传统的普遍存在,是中华民族连续性、统一性特征的远古文化根系。中华民族的家园是世界四大农业起源中心区之一,自新石器时代至铜石并用时代,伴随着人群迁徙、经济互惠、高技术含量手工业制品(如彩陶、玉器)的传布,以祖先崇拜为核心的世俗化信仰体系不断完善,礼乐制度的萌芽和文字记载体系初成,逐步形成博采众长、兼容并包的敬祖、崇天、尚礼的中华文化圈,成为中华民族初始的精神支柱和文明根基。史前文化由“满天星斗”走向“重瓣花朵”式的多元一体格局,文明趋于形成,早期区域型国家开始出现。新石器时代青玉勾云形佩中国史前文化互动交融实证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我们伟大的祖国,幅员辽阔,文明悠久,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先人们留给我们的丰厚遗产,也是我国发展的巨大优势。中华民族起源于旧石器和新石器时代,这一时期既是不同经济类型、不同文化传统交汇促成文明起源和国家形成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传统初现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中华民族起源、早期发展的历程,也是中国远古文化不断交流、融合、汇聚成文化意义上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程,为夏商周文明的出现和中华民族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石器时代白石管状饰件担负起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新使命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新时代推进中国考古学发展,要从战略高度审视中华文明,从思想深度总结中华文明传统。赤峰博物馆“日出红山”展厅,主要展示以红山文化为代表的史前文化一方面,要进一步总结历史经验、加深历史认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分析、研究和阐释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另一方面,要系统梳理、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所包含的信息密码,用历史文化遗产实证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实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解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形成过程,不断增进文化认同,坚定文化自信自强,凝聚发展力量。要充分调动跨学科的知识、技术、力量,做好出土文物和遗址的研究阐释工作,把中华文明起源发展的历史以及对人类的重大贡献更加清晰、更加全面地呈现出来,讲好文物背后的本体故事、关联故事、学术故事和世界故事,增强传播实效,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中国史前文化是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根源性文化,只有全面深入了解中国史前文化的起源、演变以及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发展史,我们才能够深刻理解与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更好地认识和认同中华文化。要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当代价值、全人类共同价值,不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中华文明的影响力。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 2023/08/17 11:25
  • 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指导自治区民委主题教育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8月16日,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实地指导自治区民委主题教育工作。自治区党委主题教育第三指导组副组长马忱,成员杨华荣、邬家鸣参加。指导组先后与民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谈话、召开主题教育评估工作座谈会、查阅了检视整改的相关档案资料。座谈会上,指导组指出开展主题教育成效评估测评,是深入贯彻落实“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的有效举措,是认真总结主题教育经验、检验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手段。自治区民委主题教育主题明确、氛围浓厚、组织有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民委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思践悟、真查实改,提高了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能力和水平,党性观念、工作作风、能力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完成自治区“两件大事”作出了民族工作部门的贡献。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座谈会。来源: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2023/08/17 09:38
  •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系统党员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走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第一方阵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系统党员干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走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第一方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委党组书记、主任 高占胜 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内蒙古的殷切希望。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号召全区上下在新时代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新篇章。内蒙古自治区民委系统党员干部将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把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各项要求贯穿到民委各项工作中,以只争朝夕的奋进姿态,坚决走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第一方阵。一、深刻认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省级民族自治区,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赢得了“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一以贯之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建设好模范自治区提出明确要求。今年在内蒙古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再次要求我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决定》全面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指导内蒙古各项事业发展管总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崇高荣誉更有力、更深层、更持久的呵护,体现了内蒙古各族人民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历史担当,对于全方位展示党的领导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显著优势,全方位展现新时代内蒙古的担当和作为,激励全区上下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我们要认真抓好《决定》的学习贯彻落实,结合民族工作实际,坚持实干导向,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以更高的要求、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抓好各项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大局,为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二、在感党恩听党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上作模范  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开展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要求,教育引导全区民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切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情厚爱,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为内蒙古擘画的发展蓝图、制定的行动纲领,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行。开展“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宣讲活动,精心打造“一周两月”(民族法治宣传周、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宣传教育品牌,广泛开展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宣传,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关怀与支持,深植厚培忠诚维护、感恩奋进的情感之基和力量之源。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各级各类学校、融进所有课堂,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牢铭记“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讲清“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使内蒙古各族人民发自内心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  持续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高质量完成研究课题,为推动全区民族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持续深化与传统主流媒体、新媒体合作,创新推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栏目(节目)。构建网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把推动中华文化网络表达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制定出台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实施意见,完善相关创建细则,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创建落实落细。坚定不移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筑基工程,打造百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学校。加快推进《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内蒙古卷》编纂工作。主动参与打造“北疆文化”品牌,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有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等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微活动”,打造“中华民族一家亲”“邻里守望”关爱行动等活动品牌,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四、在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作模范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内蒙古“闯出新路”的战略目标,结合民委职能职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边疆安全作出积极贡献。积极推动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向公共服务均等化、向实现共同富裕倾斜。推动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京蒙协作6个“倍增计划”实施方案,深化“京蒙协作”,助力民族地区融入新发展格局。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多办顺民意、惠民生的实事,切实解决各族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学习推广“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引导农牧民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舍饲圈养,改善牧区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以边境地区、民族地区为重点,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基础设施,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正确把握物质与精神的关系。在全区嘎查(村)和20个边境旗(市、区)的抵边苏木(乡、镇)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六、在兴边稳边固边上作模范  坚持强边、安边、固边、富边、睦边一体推进,促进边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大对边境地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边境地区立足本地实际,找准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培育新的发展动能,走出发展新路子。研究出台区域性差异化、精准化的补贴政策,扶持边境旗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解决边境地区人口“空心化”问题。积极推动民营企业进边疆,带动边境地区产业发展,农牧民就业增收,全力保障和改善边民生活水平。巩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局面,推进“数字边防”“智慧边防”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长廊”建设,深入开展平安边境模范系列创建活动,推进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边,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七、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  找准民委工作与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和国内区域合作上的契合点,树立争创一流、赶超争先的雄心壮志,摒弃“我不如人”的念头、“重过程不重结果”的意识、“看眼前不看长远”的思维、“不讲细节、差不多就行”的心态,强化“改错就是改革”“理顺和健全体制机制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节约就是增长、就是发展”“深化区域合作也是开放”的理念,带头优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为把内蒙古打造成联通内外辐射周边、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八、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  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破立并举、综合施策,抓实以学正风、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民委职能职责,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营造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氛围,进一步把民委干部队伍的精气神提振起来、良好形象树立起来,以每个人、每项工作的进步,带动全区民委系统整体工作进步。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开创事业发展的新局面,推动全区民委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实践,以实际行动和成效,把“模范自治区”的金字招牌擦得更亮。来源:中国民族报 作者: 2023/08/10 10:34
  • 深刻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什么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缺乏“身份意识”,没有“民族认同”,必然四分五裂、一盘散沙。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具有重要意义。 ●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基础维护国家统一是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根本原则。千百年来,维护和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始终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精神寄托和道德情感,始终是我国社会历史发展的主流。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深刻认识国家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铸牢共同维护国家统一的思想根基。 ●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促进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深化文化认同、汇聚民族力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中实现各民族文化交融共生、和谐发展,形成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强大精神纽带。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找准民族团结工作与各族群众的心理契合点、情感共鸣点、利益结合点,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才能使56个民族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才能使我国各民族永远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全国各族人民的伟大梦想、共同愿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增进对新时代我们党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这“四个伟大”的认同,需要进一步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需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牢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与发展1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大论断。2014年9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32017年10月,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式写入党章。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进一步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452021年8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到民族工作“纲”的高度。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6三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01以政治引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教育群众,引导各族群众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己任,切实履行宪法赋予的维护民族团结的义务,为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作贡献。02以教育厚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之中。从融入国民教育来讲,就是进教材、进课堂、进评价体系。从融入干部教育来讲,就是纳入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核心课程。从融入社会教育来讲,就是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教育让各族群众认识到“一个共同体”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两个愿景”就是共创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三个意识”就是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四个与共”就是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五个认同”就是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03以文化浸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树立和打造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通过创作和传播一系列有中华文化内涵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有中华文化内涵的文化活动,通过普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来增强各族人民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这是最根本的认同。04以发展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采取一系列差别化支持政策,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实施一系列的高质量发展产业项目,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通过这些措施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让各族群众意识到只有国家强了,中华民族好了,自己才能过上好日子。05以交融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本扫除一切阻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障碍,推动各族群众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有序流动,这十年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的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通过互嵌式发展,让各族群众不断增强谁也离不开谁的共同体意识。06以法治来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中华民族”写入宪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了新修订的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组织法,推动7个省区市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还按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共同性的方向,调整完善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等方面的政策。通过这些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07以开放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用多种形式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华民族的故事,参与国际人权对话和交流,以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来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来源:求是网 作者: 2023/08/09 11:53
  • 个体 群体 整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约因素与破解路径 创新巴彦淖尔 作者李华霖,西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民族大学教师。田钒平,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北民族大学特聘教授。来源《广西民族研究》2022年第1期摘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丰富的时代价值,存在着公民、各民族、中华民族三个维度的制约因素。以“个体—群体—整体”为分析框架可以看出:公民对于其身份能否具有明确认知,其实质在于对隶属中华民族一员的“自我”是否认同;各民族交往是否遵行共性的交往准则,其核心的取决于能否对统一社会交往规则的认同;中华民族文化的教育推进最根本的在于全体中华儿女能否铸牢五千年文明古国的国家认同。为此,需要以“人”为研究基点,着眼于“认同”的视域,在个体身份的培育、制度功能的发挥、文化教育的整体推进三个层面进行对策建构,不断完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路径。基金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度保障研究”(21Q181)。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约因素;认同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展开了深入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从研究内容上看,在经历了从“什么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为何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阶段之后,现有研究逐渐聚焦“如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或以一个具体的地区为研究对象,论述意识铸牢的路径;或以各受众对象为研究客体,分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不同类型的群体中如何铸牢;或基于宏观视角,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等维度提出具体建议,这一系列研究不仅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也推动了中国话语体系的建设。然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当如何铸牢,既是需要进行理论研讨的学术议题,也是需要在实践层面不断摸索的时代命题。换言之,探析意识铸牢的路径,不仅应当重视其思想渊源与历史价值,亦需充分认识到其制约因素与现实困境。在此基础之上,为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对策建议落到实处,还需要建构一个全面而具体的分析框架。从族际关系法治化的角度而言,民族是一个由若干具有鲜活生命的人构成的共同体,具有整体性和抽象性的特征,其意志的形成和表达离不开该个体民族成员的积极参与和主动行为;另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民族法治思想来看,“法律应以人的行为为调整对象”。因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路径与方法归根到底是“人”的问题,其研究基点必须聚焦于每一位现实存在的中国公民。这强调在民族法治的视域下,将“人”这个研究基点进行上移。中华民族共同体不仅是每一个中国人构成的国民共同体,也是由每一个民族群体构成的多族聚合体:个体的中国人在历史演绎中组成了各个民族群体,而这些群体在历史潮流和国家建构的双重合力下汇聚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就需要一个更为全面和宏观的分析框架:以每一个中国人即“个体”作为意识铸牢的研究基点,将国内各民族即“群体”作为意识铸牢的组织关键,把中华民族这个“整体”视为意识铸牢的最终目标。综上所述,本文以“个体—群体—整体”为分析框架来剖析现阶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约因素,着眼于“自我—社会—国家”三个维度,结合民族法治的视野,在公民身份的认知、各民族交往准则的规范、中华民族的整体塑造三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为相关学术研究尽一份绵薄之力。二认知·交往·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制约因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在人们头脑中的主观反映,也是一个需要持续塑造的动态认知,“民族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们是由品性各异的能工巧匠们创造出来的”,而这种认知应当如何塑造,则必须厘清其在客观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公民身份的认知有待进一步明确身份的本质是由特定历史条件确定的社会成员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机制。不同于西方民族国家“一国一族”乌托邦式的愿景,在中国特殊“民族二元性”构成的客观背景下,对于自身公民的身份与自身所属国内任一具体民族的身份如果存在着张力,长期以往显然是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需要指出,当前理论界存在着没有将群体性的民族平等与个体性的各民族公民平等厘清的问题,在处理群体平等和个体平等的关系之间存在着误区,从而导致在实践之中将维护民族平等而制定的差别支持措施直接等同或间接解读为保障少数民族个体权利的优惠对待措施,这就造成了分属国内不同民族的每一位公民在通过其“民族成分”享有差异性优惠措施时认可“本民族”这个群体而淡化对自身“中国公民”的认知。以广为人知的“少数民族高考优惠政策”为例,长期以来,关于“少数民族加分”的问题一直是社会热议的话题,在教育部最新发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中,明确指出“边疆、山区、牧区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文化统考成绩的总分基础之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其中最高可以加到20分,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也在此原则规定之上进行了详尽规定,在此不一一列举。无论是从该项加分政策的根本理念还是具体执行措施来看,其体现的都应当是“地区性加分”而非着眼个体的“民族身份”加分,也正因为如此,“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作为前提才得以不断被强调。然而,在具体践行中,由于没有很好的执行这一理念,导致社会大众对于加分政策的理解聚焦于但凡具有“少数民族身份”便可以加分,譬如在有的民族自治地方,同样是不同民族身份的考生,其生活条件和受教育水平高度相似,仅因为民族身份不同在高考加分政策上受到了差别性对待,这也是社会对此长期高度热议的重要原因。在此基础之上,《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文件提出了广为人知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少骨计划”),针对于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该计划从2006年起按照“定向招生、培养、就业”的要求,采取“单列指标、降分录取”的方式,旨在于通过建设民族人才队伍以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实践之中,该计划在招生和培养环节执行的比较到位,也广受好评,而在“就业”层面则引起了一些争议。事实上,相当数量享受“少骨计划”的硕博士生毕业后并未按照协议所约定的“硕士服务期5年,博士8年”返回考生所在的民族地区就业,而协议所规定的“毕业生不能按约就业者,要向培养单位和定向地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由于责任主体不明、执行力度不强、单位审核不严等因素在执行层面大打折扣。要而言之,旨在于通过培养少数民族人才促进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全方位发展的群体差异性优惠措施,由于种种原因被异化为了享有“少数民族身份”个体的公民获取优质教育资源的“跳板”。除此之外,在就业领域,《民族区域自治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均针对于“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人员”作出了“优惠照顾”的规定,从立法者的愿意来看,这一系列政策法规旨在于通过加强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的建设而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方位发展,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少数民族人才匮乏的现状,从而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在族际关系法治化的进程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显然,这一系列制度体系针对也应当是“民族自治地方”这个区域和“少数民族人才队伍”这个群体,然而,无论是在理念认知还是客观实践之中,以《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规定为核心构成的少数民族就业优惠法律制度被诠释为保障少数民族个体就业权的主张,体现的是一种“个体”平等。上述问题表面上反映的是从各层级部门机构到受惠者个人对于究竟是针对于“民族地区”“民族群体”还是“个体”差异性帮扶措施的理解存在分歧,其实质体现的是个体层面的公民对于自身的“公民身份”尤其是应当履行哪些公民义务缺乏明确认知,倘若这种观点不加以扭转,则会在“本民族”与“中华民族”之间形成张力,从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产生消极影响。(二)各民族群体交往的准则亟需更加规范在我国,各民族群体均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以及保持或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这源自于我国《宪法》第四条“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对此进行了“重申”,以对各民族“风俗习惯”的保障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都有相关规定,与此议题相关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等更是不计其数。以上法律法规均体现了我国民族法制中对于各民族风俗习惯“多样化保护”的重要原则。在“多元一体”民族格局中,对各民族风俗习惯的“多样化保护”固然重要,而重视各民族群体间通过不断交往交流交融产生的“共性”因素,不断缩小各民族群体交往过程中的“差异”则更为重要。因此,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的背景下,片面侧重于具有本民族“特性”的社会交往规范,对于不同的各民族群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有可能起到制约作用。同时,作为个体的民族成员倘若对于自身公民身份没有明确的认知,则会倾向于对具有“本民族特性”习惯和交往方式的认可,而一旦具有本民族特性的“民族习惯”、交往方式等被不适当的扩大,则不利于各民族群体在规范的法治社会和统一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发展。从理论研究上来看,对于各民族群体之间以及同一民族内部之间交往准则的认知有待进一步革新。例如,以“民族习惯法”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参考“中国知网”被引量排名前十位的期刊文献,其对于民族习惯法的总体态度均是“尊重和保护”,而在民族习惯法的法律适用中,“渗透与整合”“互补与对接”等成为了其与作为正式制度的国家法律关系协调的主要手段。从这些观点及态度的形成根源来看,《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多样化保护”原则为其提供了学理依据,我国历史上对一些民族地区长期实行的“羁縻”政策是其历史背景,各民族群体形态迥异的文化特色是其生成土壤,民族地区长期以来社会经济欠发达,交通信息闭塞则是其得以长期发挥效力的“现实理由”。这一系列学理研究对于“多样化保护”宪法原则的诠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民族习惯法,其效力的发挥也应当符合当代中国民族理论政策的主要任务和民族事务法治化的基本原则,譬如,在针对于民族习惯法功能价值的阐释中,未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的客观事实予以充分考虑而片面强调民族习惯法的“民族性”,认为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实行“两少一宽”的政策更有利于民族地区法制建设,或者提出“少数民族罪犯应当成为刑事和解的适用对象”,甚至认为“多元化保护”原则体现在法律上就是尊重各少数民族的习惯法等理念明显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和民族事务法治化的原则相悖,从而不利于在各民族群体的交往之中树立统一的法治准则,进而对各民族群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起到制约作用。从司法实践上来看,“将民族习惯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的理念有待进一步斟酌,在2014年10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民族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扮演何种角色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早在2010年2月1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共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就明确指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都要坚决依法处理”。近年来的司法裁判文书中更是对依法治国的原则予以充分的体现:如(2019)云2331刑初226号《龙某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审刑事判决书》中对于辩护人声称被告人捕猎野生鸟类是源于“民族习惯”,法院并未予以采纳;(2017)桂1226刑初25号《黄某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辩称其非法持有枪支是一种民族习惯,法院认为“没有相关的证据予以佐证,不予采纳”;(2019)川0106刑初713号《郎某、甫瓦学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被告人的辩护人称被告携带刀具属于民族习惯,法院不予认可;(2014)阿中刑终字第186号《陈某某侮辱尸体罪二审刑事裁定书》中,法院认为“陈某某违背我国善良的民族习惯和传统......原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不难看出,在民族事务法治化的新时代,“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应当指的是国家制定法,而并非是具有民族特性的习惯法,同时,民族习惯的司法适用,首先也应当接受“公序良俗”的检验。倘若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事务法治化成为共性准则和大势所趋的前提下,片面强化甚至夸大某些民族习惯的司法“功能”,就有可能模糊不同民族成员与群体之间社会交往准则的标准,不利于树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法治规范,对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法治意识的铸牢产生消极影响。(三)中华民族文化的教育需要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宏观的叙事必须以现实存在的物质客体来体现其主观感受,对于中华民族这个“整体”的认知,通过中华文化教育推进其整体性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教育活动本身是文化选择功能的重要体现,而文化又具有鲜明的民族性,特别表现在运用民族语言教学、传授本民族的文化知识等方面;另一方面,文化认同也是最深层次的认同。在现阶段,着眼于中华文化教育的维度,无论是在文化传递的理念层面,还是宣传教育的方式层面,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均存在着制约因素。一是文化传递的理念应当体现“一体”。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因此,新时代民族文化的传递理念应当体现“中华一体”,即在尊重和认同各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之上,更加注重符合整个中华文化观的传递。长期以来,在民族文化传递的维度,我国保障各少数民族权益的力度十分之大,也存在着片面重视各群体文化特色的凸显而淡化了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维护的隐患。“多元同体”“共建共享”等理念在整体层面上还没有充分传递到受众群体的认知之中,导致一些公民在基于“中华民族是一个”这个整体认知层面还不能充分认识到“本民族”这个群体与“中华民族”这个整体之间多元一体又密不可分的重要联系,从而形成了“在官方话语体系中认可中华民族”,而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尤其是能够运用“本民族身份”获取从个体到群体的各种资源利益中则突出“本民族”的文化属性。这一系列认知在现实生活中均有体现,例如,近年来关于“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的话题在舆论界曾引起不少争论,有人认为“岳飞仅仅是汉族的民族英雄”,这一观点纵然体现了古代英雄人物作为单一民族群体英雄的体现,却没有立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的维度,认识到其为整个中华民族作出的巨大历史贡献,事实上也是一种狭隘民族主义的体现;一段时期内,“戏说历史”俨然成为了一股风潮,如2021年8月,某手机网络游戏将著名民族英雄岳飞角色设定为袒胸露背、牵羊脱冠的“肉袒牵羊”的形象,在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少年网民认知中产生了恶劣的影响。以上种种现象,均是在民族文化教育层面,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华文化传递的重要性,倘若不加以纠正,则会在历史文化传承的进程里制约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建设。二是宣传教育的方式有待“多元”。在中华民族整体性塑造的进程中,我国有关民族工作的宣传教育形式更多的是自上而下的“一体式”推广,在配套政策和相关制度保障的衔接下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但是在“重政策诠释、偏口号宣讲”的教育方式之中也存在着形式单一、较为乏味,受众层面“感官不明显”的问题,这在中华文化的宣传教育过程中体现的尤为明显。从理论研究上来看,以“民族文化”为关键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期刊类多达86640篇,以“中国文化”则降低至62395篇,而以“中华文化”为关键词进行检索,期刊类则为36253篇;更为直观的是,以“少数民族文化”为主题关键词进行检索,期刊总量为19185篇,而以“中华民族文化”为主题关键词进行检索,期刊总量则只有5531篇。要而言之,在有关中华民族文化宣传教育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在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这个维度的研究比较丰富,而对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中华文化的研究相对则有很大提升空间。在实践之中,由于中华文化的整体性建设相较于各民族文化尤其是少数民族文化有所不足,导致民族法制的功能较侧重于“积极性行动”或“肯定性保护”,即通过一些积极的政策、制度来保障少数民族的发展机会和各项权益,然而对于破坏中华民族整体性的行为和言论却少有追责。例如,在网络舆论和社会话语之中,一些不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甚至是非理性民族主义的话语和妄议诋毁我国正确民族政策的言语时有发生,却较少受到国家法制的制约和社会层面的压力。同时,长期以来民族法制的“静态演绎”,也为非理性民族主义中的“逆向歧视”滋生了温床,这主要体现为在有关民族自治地方的政策扶持中“只谈权利,不讲义务”“只讲优惠,不讲互惠”“等、靠、要”等错误思想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学者更是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视为党和政府赋予民族地区的一种“优惠照顾”。应当指出,中华文化的教育宣传方式,决定了其受众对象的广度和国家认同的深度,倘若宣传教育的方式过于单一和“虚化”,缺乏时代性和实践性,对于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会造成很大的消极影响。三自我·社会·国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路径的三维透视作为个体的公民对于自我身份的认知能否明确,深受各民族群体交往能否遵循着统一社会规范的影响,而各民族群体能否在民族法治的引领下不断推进交往交流交融,则是决定中华文化共性因素生成的重要保证。着眼于“人”这个维度,对制约意识铸牢的因素做进一步分析,可厘清这三个层次的制约因素的生成根源:公民对其身份能否有一个明确的认知,其实质在于对于隶属中华民族一员的“自我”是否真正认同;不同民族群体在交往中能否遵行具有共性的交往准则,其核心则取决于各民族能否对统一社会交往规则的认同;而中华民族文化的教育能否上下同心,整体推进,最根本的则在于全体中华儿女能否铸牢中国这一具有五千多年灿烂文明国家的认同。因此,作为意识铸牢的最终载体和基础单元,每一个现实存在的“人”对于自我、社会、国家三个层次的认同,是其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共同体建构的进程中个人发展、社会建设与国家建构的表现形式。在此着眼于“认同”的行为范畴,结合三位一体的分析框架提出对策建构。(一)以个体身份的培育为基础促进公民的自我认同作为公民个体的民族成员,必须对自身的公民身份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在享有公民权利的同时履行公民应尽义务。无论是在少数民族公民就业还是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层面,《宪法》的“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原则理念其实质是通过培养民族地区的人才队伍从而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而弥补其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终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其一,从公民个体享有“高等教育照顾”的维度而言,政策制定和决策部门应适当将“民族身份”向“区域差异”调整。以广为人知的“高考加分”为例,作为国家一项重要选拔性考试,任何一项加分项目都会牵动整个社会的神经,倘若长期仅以“民族身份”为加分评判标准,这无疑树立了一个导向,即但凡拥有“民族身份”就有高考优势,这也是导致前些年有些适龄公民更改“民族身份”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利于“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的落实。事实上,从国务院2014年9月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来看,其第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的有关内容来看,其体现和针对的都是“农村学生”这个群体与“边疆民族特困地区”这个区域,而并非是具有“民族身份”的个体,因此,在各省级层面制定具体加分措施之时,就有必要认真思考适用于高考加分的对象。具体而言,在制定有关针对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时,可首先针对该地区教育整体水平何条件进行评估,仔细甄别该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是否需要加分”,在此基础之上,对于适龄少数民族考生进行精准分类,如在同一个民族群体之中,若有“低保户”家庭的子女,则应当是优先考虑的对象。诸如此类的针对性措施才是真正落实“各民族一律平等”原则的需要,也是淡化不同民族成员之间“民族差异”,推进公民身份培育的重要路径。其二,从少数民族就业优惠的法治保障而言,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促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从法理上讲,离开了法律的有效实施,立法理念的初衷就无法得到有效贯彻。将针对于少数民族就业优惠法律制度,直接诠释为保障少数民族个体就业权的主张,就是着眼于“权利保护”而淡化了“义务监督”的具体体现。因此,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应当通过对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得享受就业优惠的个体承担相应的公共责任,并通过加大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使其具备承担公共责任的能力,履行其义务。例如,针对“少骨计划”,教育部门、该地区就业主管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应当认真考核其计划受用者在完成学业后,是否真正按照协议规定回到了生源地工作就业(民族自治地方),并进一步诠释违背协议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又如,既然法律规定规定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在招收员工时对少数民族成员进行“优惠”或“倾斜”,那么这种“优惠”或者“倾斜”的标准或界限就应当明确,如在不同单位或部门合理确定少数民族和汉族干部及人才队伍的比例,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享受就业优惠政策的成员,因为个人原因离开民族地区的工作单位也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再如,针对于可享受“少干政策”地区的汉族考生,其报考资格也应当本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原则适时调整,如将“在上述(民族)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的资格限制,更改为“在上述(民族)地区工作满2年或1年以上的应届考生,毕业后返回原工作地区长期工作(工作年限则可参照普通少数民族少干考生延长)”,此举不仅可以激发民族地区汉族考生继续接受教育深造的动力,也能淡化其在同一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考生之间的“民族差异”,学业完成后返回民族地区就业,则充分符合各民族共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时代旋律,使其体会到并未由于“民族身份”差异得到区别对待,真正促进作为中国公民的自我认同。(二)以制度规范的功能为纽带维系各民族的社会认同通过发挥制度的功能,为各民族在社会交往中树立统一的规则,从而规范各民族群体成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循的准则,是持续巩固各民族社会认同的具体路径。而以制度规范的功能为纽带,则需要厘清“民族习惯”“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与以国家层面法律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一是确立正式制度的主体地位。着眼于民族事务法治化的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指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确保各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在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见,“依法”是民族事务治理的根本前提,“法治”则是具体手段。从法理上讲,法律是正式制度的重要表现,而将民族事务纳入法治轨道,最关键的就是将法律制度确立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应当遵循的制度规范。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的今天,真正维系各民族群体对社会认同并非是带有“本民族”特性的非正式制度,而是各民族成员在交往交流交融中形成的“共性”因素。规范的法律文本,统一的法律实施,共同的法治规则就是这一共性生成的制度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讲,全面贯彻《民法典》以促进族际关系治理法治化,就是明确各族公民社会交往准则的具体形式。需要指出,《民法典》对于“民族”相关的直接规定虽然只有一条,但这是因为其是在《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基础之上,对“中国各民族”的共性进行了总结提炼,从而才诞生出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要而言之,《民法典》是中国各民族共同适用的法律,体现的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性”,也是符合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遵循的市场经济规则的基本法律,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视域下,各民族间的交往,族际关系的治理,均应以《民法典》为基本遵循。同时,针对于前文提到的在司法适用中“民族习惯”等可能存在制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铸牢的因素,《民法典》虽然没有赋予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变通或补充规定的权力,但从民事行为调整和民事纠纷解决的角度讲,根据现有规定已经可以有效保障各民族都享有保持或者改革自身风俗习惯的自由。这也充分体现了通过制度规范保障各民族群体社会认同实现的重要功能。在现实生活中,应当从公民、社会、政府三个维度来加强《民法典》的学习,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在进行涉及到民族因素的民事事件裁判中也应当在充分领会《民法典》精神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再考量“民族性”等特殊因素,从而为不同民族间的社会交往树立明确而清晰的法治标杆。二是将非正式制度置于正式规则的检验之下。社会交往是社会认同酿造的基石,为有利于在群体的社会交往层面遵循统一的制度准则,作为非正式制度的重要表现形式的“民族习惯”“风俗习惯”等与正式制度应当是何种关系,是必须厘清的问题。我们认为,在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相结合的新时代,一些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民族习惯”固然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多元”的体现,也确实在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协调了特定人群的经济社会关系,但无论是群体之间的社会交往还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遵循统一的市场机制和法治准则才是能够“走出去”的关键。简而言之,非正式制度在具体实践中必须经过正式制度的检验:无论是哪个民族的“习惯”和“习惯法”,均需要以遵循中华民族国家法律为准绳,更不得违背现代社会法治的精神和原则。“民族习惯”以及“习惯法”作为一种特定时空体现民族“差异性”的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并非是一种“平级或并列”的关系,就地位而言,必须置于国家法制的正式制度之下。具体而言,应当在客观辨析某些民族习惯和习惯法可能会对各民族群体社会认同产生制约作用的基础之上,检验其是否符合“公序良俗”,并充分挖掘其当代价值。如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进程中,认可该地区民族习惯或习惯法中的优秀成分,重视其内生引领的作用,通过优良的民族习惯作为纽带,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的治理体系;在带领中华民族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中,要让各族人民明白“良法善治”的重要作用,真正构建起各民族群体对于当代中国社会的认同:认可社会交往的统一准则,遵守社会公德,在真正平等的理念下尊重其他民族群体。当然,不同民族群体的“民族习惯”“习惯法”也不能涵盖所有非正式规则,从制度规范的功能上讲,真正能够维系各民族群体对于现代社会认同的应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适用于各民族群体社会交往的行为准则,更是中华民族“共同性”的精神体现。无论是公民、社会机构、还是政府部门,都应当自觉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与适用,并最终使之践行于社会交往的点点滴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各民族群体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三)以中华文化的教育为主线铸牢公民的国家认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是沿着自我意识-族群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条清晰的路线展开的,其最终指向目标则是国家认同。同时,国家认同的可塑性又决定了其是一个从“认知”到“认可”的动态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来自于自我认知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则来自于社会层面的影响和政府部门的宣传教育。因此,以中华文化的教育为主线,多元并举酿造有利于中华民族整体性塑造的环境,从而铸牢公民对伟大祖国的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应有之策。首先,多元并举促进中华文化的整体传递。从文化传递的主体上看,为有利于真正提升每一位公民对于伟大祖国的认同,除了政府职能部门之外,公民和社会团体应当有所作为。例如,在文化的受众层面,通过接受文化教育进而提升公民整体层面认知能力,在社会竞争中获取更多资源已经成为绝大多数中国公民的共识,在这个过程中,上级国家机关针对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群众倾斜了众多“优惠照顾”措施以践行“实质平等”,在基础设施层面也进行了大量投入,“教育改变命运”的理念宣传不可谓不到位。然而,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国家机关解决的毕竟是“能不能学”的问题,而要解决“想不想学”的问题,更多的还应该是靠公民自身的认知和整体文化环境的酿造,这也是破除“读书无用论”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讲,新时代在中华文化传递的理念上,除了重视政府职能部门自上而下的“任务式推广”,更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团体和家庭的引导力量,进而在整体层面影响到每一位公民的认知,使其真正意识到通过接受文化教育能够更好的提升自己,不断增强社会资源的汲取能力。同时,政府作为中华文化传递的主导部门,既应旗帜鲜明的反对“读书无用论”,也应当抵制“唯有读书高”的理念,事实上,从《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来看,其提出的“构建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终身技能形成体系”其背后折射的理念就是作为公民个体接受文化教育的多元化选择。从文化教育的内容上看,首先应当加强对整个“中华民族历史”的宣传教育,使得内容上紧紧围绕“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这一重要主线,深刻凸显“历史教育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本衔接面”;然后在各民族优秀历史人物的述评上,突出致力于民族团结共筑中华民族大家庭的鲜活案例,发挥个体典型的榜样和模范的作用,让各族人民深刻体会到中华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华文化与各民族优秀文化相辅相成,共同致力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联系——正因为有了“一体”的存在,才会有“多元”的灿烂;最后应当赋予民族工作的教育内容紧密的时代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国精神塑造各族人民对共性文化的深刻认同,焕发国学、中国古代文化等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的时代生机,在中华文化传递的角度多元并举,久久为功,进而将文化共识凝聚为国家认同。其次,一体同心讲好中国故事,铸牢国家认同。中华文化的教育,其最终受惠者是每一位个体的中国公民,而这些个体在认知能力、教育水平等方面并非是“均等化”的,“不同个体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不同认知必然使其产生不同的主观情感体验,而不同的主观情感体验又必然产生不同的外显行为”。因此,中华文化的传递在宣传教育的方法和对象上就应当对不同群体体现出针对性和有效性,如对当代中国大学生群体,就应当在创新思政教育的基础上树立正确的中华民族观,同时使其能明白我国民族政策的制度优势“为什么好”“好在哪里”;对于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应当侧重于诠释市场法治经济的重要性,统一规则和标准的必要性从而使其认知到中华文化的认同对其自身能力提升和权利实现的巨大促进作用;对于边疆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同胞成员,则要在现行适用“双语教学”的教育方式基础之上强调国家通用语言的重要性,要运用鲜活的案例说明在各民族融入市场经济的过程中,通用语言文字是真正促进“多元一体”的重要措施,使之真正认识到“我国有上百种民族语言,而汉语是中国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交往中形成的民族通用语言”,从而在整体层面使得不同类型的群体明白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民族”,是能够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民族。另一方面,从信息受众的渠道来看,相较于传统民族工作宣传教育通过政策宣讲、课堂教育的书本等载体,互联网时代的信息量早已突破了时空限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互联网对于各族公民中华文化认同的重要作用:“让互联网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有关中华文化宣传教育的载体就应当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经济的发展不断履新。例如,在国内层面,应当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善用法治手段对网络上戏谑民族历史人物,歪曲、亵渎中华民族英雄烈士,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予以矫正和惩治,如2016年11月7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就明确规定电影中不得含有“毁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伤害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等内容,2020年修订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也有明确规定,这一系列措施均是通过法治手段在新媒体视域下维护民族团结,为中华文化的教育塑造良好环境的具体体现。在国际层面,面对西方某些霸权主义国家粗暴干涉我国内政,并长期歪曲事实并恶意炒作我国新疆的“人权问题”,我国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旗下CGTN推出纪录片《巍巍天山:中国新疆反恐记忆》,狠狠撕下西方政客的伪善面具,以事实对其予以痛击,运用新的载体向全世界诠释中华民族“从不惹事,也不怕事”的伟大精神,“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博大情怀。要而言之,在新时代,为讲好中国故事,弘扬中华文化以凝聚全体公民的国家认同,应当通过事实展示和榜样鼓励,运用互联网信息传播无与伦比的速率,铸牢舆论阵地,坚守新闻战线,在海内外的中华文化宣传教育中取得先机;同时,充分挖掘现有的宣传教育载体,如在电影、电视剧、新媒体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平台中贯彻中华民族共享的优秀文化基因,使得中华文化能够“走得出去”,让海内外每一位中华民族的成员能够“面对面”感同身受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在这种有利于中华民族整体性塑造的的环境下,中华文化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将会展现出自身兼收并蓄的能量,使得中华民族能够走向世界,世界也得以全面的认识中国,终而全民一体、万众同心的讲好中国故事,树立民族自信,铸牢国家认同。四结论中华民族共同体是人格政治共同体、族际政治共同体与全体国民共同体的有机统合,而这三者耦合的作用对象则是个体层面的中国公民、群体维度的各民族与整体塑造的中华民族。基于此,破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个体-群体-整体”的制约因素,需要以每一个客观存在的“人”为研究基点,着眼于不同维度的“认同”行为范畴,紧紧围绕“自我-社会-国家”,以个体身份的培育为基础促进公民的自我认同,以制度规范的功能为纽带维系各民族的社会认同,以中华文化的教育为抓手铸牢公民的国家认同,进而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2021年8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系统性总结了改革开放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民族工作即“十二个必须”,在这其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具体路径,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则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因此,为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伟大的历史命题落到实处,并持之以恒的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迈进,应当上下同心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坚持“法治”作为民族事务治理最有效的措施和最根本的手段,以法治方式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构建中华民族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基础之上共同建设中华民族法治共同体。来源:巴彦淖尔市总工会 作者: 2023/07/31 11:33
  • 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⑦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⑦内蒙古日报评论员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要求我们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我们要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破立并举、综合施策,推动广大干部群众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内蒙古实践,以好作风好形象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在弘扬新风正气上作模范。  作风好坏决定事业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强大合力。我们要不断完善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等机制,大力推进“规范、精减、提速”,加快整治“三多三少三慢”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有解思维,增强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持续解决文山会海、台账泛滥、过度留痕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筑牢思想防线,坚守法纪红线。要筑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堤坝,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牢固树立资源富集但一点儿也不能浪费的理念,深化“五个大起底”,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人无精神则不立,国无精神则不强。习近平总书记这次到我区考察,为我们加了油、鼓了劲,极大提振了全区上下在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建设亮丽内蒙古的干劲和信心。我们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谆谆嘱托和殷殷期望转化为向着“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奋进的不竭动力,大力弘扬“吃苦耐劳、一往无前,不达目的绝不罢休”的蒙古马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深入挖掘两种精神的内涵意蕴和时代价值,使其成为内蒙古人民最鲜明的精神标识,推动两种精神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更好转化为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地区形象体现着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营商环境。让越来越多的人爱上内蒙古、留在内蒙古、建设内蒙古,我们就要全面树立和展示内蒙古的良好形象,全方位宣传展示内蒙古的比较优势、特色品牌、发展成就,宣传展示内蒙古人民热情、和善、诚信、肯干的鲜明特质,加强“北疆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内蒙古好人”的选树和宣传,把内蒙古壮美和美善美、可信可亲可爱的形象树起来,进一步提升内蒙古的美誉度和影响力。  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是内蒙古必须办好的一件大事,是对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更自觉、更有力、更持久的呵护。全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干劲,打开发展新天地,跑出干事创业加速度。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2023/07/26 15:06
  • 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⑥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⑥内蒙古日报评论员    越开放,越兴旺。构筑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内蒙古的战略定位。这次亲临考察,总书记再次为内蒙古推进高水平开放谋篇布局,强调“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  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是内蒙古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拓展发展新空间的必然要求。内蒙古内联八省、外接俄蒙,历史上就是“草原丝绸之路”“万里茶道”的重要枢纽和通道,区位优势和开放条件得天独厚。做好开放这篇大文章,内蒙古发展前景可期、前途无量。全区上下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积极拓展国际交流合作和国内区域合作领域,着力提升开放层次和水平,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把内蒙古打造成联通内外辐射周边、资源集聚集散、要素融汇融通的全域开放平台,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  观念一变天地宽。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首先要推进思想大解放和观念大更新。地理上的边疆,换个角度看,其实是开放的前沿。能不能站在前沿的舞台,就看有没有互联互通的开放决心,有没有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各级干部要树立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增强开放发展意识,跳出当地、跳出自然条件限制谋发展,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上推进全方位开放,切实把区位优势转化为开放发展优势;切实做到“七个摒弃”,强化“改错就是改革”“理顺和健全体制机制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节约就是增长、就是发展”“深化区域合作也是开放”的理念,把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打造得巍然蓬勃。  一说开放,很多人就只想着对外开放、向北开放,忽略了融入国内大循环。事实上,没有国内大市场作支撑,我区的对外开放根本搞不起来。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关键要更好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深化国内区域合作,拓展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东三省的联通,借势发力、借船出海、借梯登高,推动区内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与全国大市场全面对接、深度融合。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推动对外开放向中亚、东北亚乃至欧洲和全世界拓展,加快构建内外联动、八面来风的开放格局。  新时代的内蒙古商机涌动、潜力无限,正在成为产业发展的新高地、投资创业的新沃土。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作模范,就要在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大气力,抓好发展硬环境和软环境建设。各地各部门必须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尊商亲商、安商便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紧紧盯住“卡脖子”的基础设施短板,推进交通、物流等设施联网、补网、强链,全力打造四通八达的对内对外开放大通道,让广大客商投得放心、干得舒心、赚得称心。  “敢于世上放开眼,不向人间浪皱眉”。以开放促改革、谋发展,在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上站排头、作模范,就定能为内蒙古闯新路、进中游强基固本、蓄势赋能,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2023/07/26 15:06
  • 在兴边稳边固边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⑤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在兴边稳边固边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⑤内蒙古日报评论员  内蒙古是祖国的“北大门”和首都的“护城河”。维护国家安全和边疆安宁,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谆谆嘱托、殷殷期望,是内蒙古的重大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内蒙古要坚持强边、安边、固边、富边、睦边一体推进,促进边境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在兴边稳边固边上作模范。  “北大门”“护城河”,这是两个比喻,事实上,这扇“门”可不是一般的大,这条“河”可不是一般的长。8000多里的边境线,36万平方公里的边境管理区,守好“门”和护好“河”的责任极为重大、任务极其繁重。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持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探索推行草原110、戍边警务室、蒙古包哨所、红色堡垒户等,构建起稳边固边的“天罗地网”。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事关民族团结、边疆巩固,事关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新的征程上,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深切关怀转化为办好两件大事的强大动力,必须坚持一以贯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兴边稳边固边。  边境兴则边疆稳,边民富则边防固。我们要统筹推进兴边稳边固边工作,确保边境安全稳定、边疆繁荣发展。加快推进边境地区建设,深入实施“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军地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努力把边境地区的产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保障水平提上来,扶持边境旗市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中心城镇建设。  守边护边首先要有人。我们要着力解决边境地区人口“空心化”问题,研究出台推进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差异化和精准化补贴政策,吸引更多的人到边境地区安居置业、守边戍边。巩固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局面,提高边境防卫管控能力。加强国防教育,深化双拥共建,促进军政军民团结。推进“数字边防” “智慧边防”建设,实现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构建起稳边固边的“天罗地网”。  基层是社会安全稳定的“底座”。我们要努力从优化机制入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发展“浦江经验”,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培育发展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工程。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党建强则治理强。我们要以抓党建促基层治理为切入点,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格局。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治理的工作体系,规范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组织运行,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  求真务实,方能善作善成;真抓实干,方能不断向前。我们要坚持守土尽责,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快构建大安全格局,完善大平安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力做好守边护边、社会治理、防范化解风险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以内蒙古之稳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坚决守好祖国“北大门”、首都“护城河”。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2023/07/26 15:05
  • 《学习时报》刊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署名文章: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7月24日,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主管主办的《学习时报》在头版头条刊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署名文章《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文章全文如下: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孙绍骋6月5日至8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内蒙古考察,主持召开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听取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汇报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到党中央工作后第4次来内蒙古考察,是内蒙古发展进程中又一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全区2400多万各族人民备受鼓舞、倍感振奋。自治区党委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深政治关怀、重重期望嘱托,统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这次考察时作出的新的重要指示要求,动员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来、推动内蒙古经济总量进入全国中游做好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闯新路、进中游,不是另起炉灶,也不能一味守成,有的要坚持不变、一抓到底,有的则要加紧改变、重塑再造。必须坚定不移、一抓到底的,是办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这两件大事;需要加紧改变、重塑再造的,是产业结构、思想观念、工作作风。无论“变”与“不变”,都要以实干出成果、求实效。坚定不移办好两件大事两件大事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的统领性要求,是内蒙古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新路的关键性抓手。2022年自治区党委制定了五大任务实施方案,前不久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至此办好两件大事有了更为系统的战略谋划、更为完整的工作体系。近期自治区人大研究制定的6个促进条例也要集中出台,这将为我们一张蓝图绘到底、办好两件大事提供法治保障。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撸起袖子加油干。对五大任务,我们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这次考察时作出的新的重要指示要求,把有关任务细化充实到具体实施方案中,纳入总台账和年度任务清单,紧锣密鼓地推进落实。在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是内蒙古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内蒙古是我国治理荒漠化的主战场、防御沙尘暴的主防线这个定位,在一如既往地做好已开展工作的同时,加快制定实施“三北”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着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歼灭战,全力完成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任务,确保每年都有新的重大进展。在建设成为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吸取阿拉善盟新井煤矿坍塌事故等血的教训,一刻也不放松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加快推进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彻底整改到位。统筹抓好各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加大力度推进稳边固边,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传统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做大做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是内蒙古发展的重中之重”的重要指示要求,全力完成国家煤电保供任务,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紧抓快干推进新能源发展,把现代能源经济这篇文章做好做精彩。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发挥好农牧业优势”的重要指示要求,继续在突破“地、水、种和粮、肉、奶”的瓶颈制约上想办法,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业发展和舍饲圈养、草种繁育,出台“奶九条”升级版,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套地区“不能搞大水漫灌”的重要指示要求,坚决向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开刀”,推动各领域的水耗都降下来。在打造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方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完善口岸基础设施,打造高水平开放平台,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促进口岸和腹地联动发展,解决好中欧班列“酒肉穿肠过”问题,推动“经济通道”向“通道经济”转变、“过路经济”向“落地经济”转型。对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引导全区上下在感党恩听党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地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兴边稳边固边、边疆地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弘扬新风正气等七个方面做模范。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习近平总书记这次考察内蒙古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这一重大论断,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方针。我们将全面对标检视,认真查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到位、有偏差的问题,将坚决贯彻、充分体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出台政策类文件的前置审核条件,从源头上保证各项工作都必须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二是组织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为了解决一些群众对党的方针了解不够、对党的惠民政策感知不深、参与支持各项建设的“主人翁”意识不强等问题,我们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全区328个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试点。接下来,我们将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在第二批主题教育中全面推开这项活动,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知党恩、念党好、跟党走的自觉。三是打响“北疆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和生动展现内蒙古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融红色文化和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于一体,打造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内容的“北疆文化”品牌,让根植北疆大地的优秀文化在新时代火起来、活起来,为推进内蒙古现代化建设注入强大精神力量。四是做好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进一步建强教师队伍、丰富教学资源、创新办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就业、融入现代社会。下大气力调结构、转观念、改作风结构、观念、作风问题,一直是内蒙古发展中的“拦路虎”,具有很强的惯性和顽固性。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要求为指引,持续用力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产业结构问题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顽疾。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探索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新路径”的重要指示要求,在继续做大能源资源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互补性、关联性强的产业,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拉长能源产业链条,做好“煤头化尾”“追风逐日”的文章,以“绿”为链,全产业链推进煤炭、新能源产业发展,千方百计把研发设计、装备制造、运维服务、市场营销等关联配套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推进稀土产业科技创新,有针对性地培育打造支柱产业和行业领头羊。着力提高农牧业综合效益,抓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和绿色有机品牌打造,让更多的农畜产品“接二连三”,尽可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加强区内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好旅游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的游客到内蒙古旅游消费。对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坚持不懈地往下做,积小胜为大胜。着力转变思想观念。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指示要求,教育引导全区上下坚决摒弃“我不如人”的念头、“发展不用太急了”的想法、“重过程不重结果”的意识、“没有成方不敢开药”的做法、“看眼前不看长远”的思维、“不讲细节、差不多就行”的心态、“重生产轻经营”的观念,以新观念好作风干好各项工作。最当紧的是和“我不如人”的念头说再见,把在一些领域创一流、当标兵的雄心壮志树起来,充分发挥内蒙古“羊、煤、土、气”、林草风光等资源优势和多重叠加的政策优势,在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加紧谋划实施一批标志性、引领性重大项目,积极抢占制高点,以优势特色产业的领跑带动地区经济后来居上。树立“改错就是改革”的观念,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审计监督指出、主题教育检视、调查研究发现、监督贯通协调平台汇总的问题整改,在改的过程中寻找解难题、促发展的思路和办法。树立“理顺和健全体制机制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观念,聚焦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开发区建设、与央企合作、土地和碳汇指标交易、水权交易、信访代办、治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尽快把相关制度机制建立起来,用机制改进工作、提升质效。树立“节约就是增长、就是发展”的观念,继续深化“五个大起底”,对未处置的“半拉子”工程、僵尸企业等一鼓作气攻下来,把能、水、粮、地、矿、材和人力等各领域的资源节约工作都做起来,多给子孙后代留财富。树立“深化区域合作也是开放”的观念,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东三省的联通,积极承接国内先进产业转移。用好京蒙协作平台,深入实施“六个倍增计划”,深化与北京的全方位合作,密切同雄安新区的合作联系,实现借力发展。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正风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解决工作中“慢”“粗”“虚”的问题。深入开展“三多三少三慢”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规范、精减、提速”,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惩戒机制,犒赏“快马”,鞭打“慢牛”,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提速提质提效。坚决改变一些干部粗粗拉拉、大呼隆的毛病,推动各级凡事都往细里抓、往深里抓。从自治区层面带头做起,解决过度留痕和台账泛滥问题,大幅压减督查调度频次,让广大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真正用在研究解决问题上。以“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实打实干抓落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成好闯新路、进中游的目标任务,必须心无旁骛地谋实事、干实事。我们将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的“三北精神”,雷厉风行地动起来、干起来,以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推进各项事业发展。增强报账意识、交卷意识、成果意识,把各项工作往实里抓、往成了干。一是静下心来研究解决问题。强化“有解思维”,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对优化经济布局、开发区建设管理、做大做强稀土产业、物流业提质增效等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沉下心来调查研究,切实把工作从哪入手、重点抓什么、具体怎么干都想清楚、琢磨透,找出方法、拿出举措。二是一竿子插到底推动落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自觉做到“我开的会我贯彻,我作的批示我落实,我制定的政策我兑现,我做的调研我推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工作做好。三是拿实实在在的成果交卷。坚持全链条抓落实,研究问题就研究透,干工作就干彻底,做好抓落实的“后半篇文章”,最终拿成果交卷,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开展经验成果大起底,让成果和经验由“盆景”变成“森林”。内蒙古有不少地方和部门单位的工作干得很好,但许多成果和经验还是一个个的“盆景”,没有长成“树林”,更没有形成“森林”。我们将加大对各类成果和经验的挖掘、总结、推广和运用力度,推动各方面互学互鉴、取长补短,不断增强以新思路打开新局面的紧迫感和本领。同时,鼓励党员干部敢想敢干、创新创造,努力形成有利于出成果出经验的良好生态。当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对我们提出的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俭朴之风的重要要求,在中央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做好各项工作,推动第一批主题教育在继续深入“学”的同时,加快“研”“查”“改”进度,努力以高标准的要求和高质量的成果,为第二批主题教育打好样。组织参加第二批主题教育的地方和部门单位提前谋划、按时启动,不折不扣完成好规定动作,结合实际谋划开展好自选动作,确保取得实效。内蒙古有习近平总书记4次考察、10次重要讲话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宝贵政治财富,同时享有多重叠加的国家政策支持,还有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越来越足的发展干劲,正处于重大历史机遇期、各种优势集中彰显期、转型发展提速期。我们坚信,只要全区上下坚定信心、只争朝夕、实打实干,就一定能够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出新路来。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 2023/07/24 10:34
  • 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④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系列评论④内蒙古日报评论员  “国之称富者,在乎丰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这次在内蒙古考察时强调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的任务在一些边疆民族地区,要求我们在发展中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让各族人民实实在在感受到推进共同富裕在行动、在身边。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更是明确提出要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安排部署,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展现新作为。  发展落脚之处,便是民生。近年来,内蒙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很大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在边疆民族地区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作模范,就要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从群众眼下最关心最关注的问题抓起,多措并举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坚决办好教育医疗养老事业,一步一个脚印地将实事落到实处,用心用情用力把好事做到群众心上,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  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要扎牢织密社会保障网,精准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实现困难人群帮扶救助全覆盖。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要在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持续用力,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把“民”字写大,把“民”事做细,在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一个都不能少”,绝不让一个群众“掉队”。  粮仓因默默耕耘而充实,大厦因一砖一瓦垒砌而矗立,难关因攻坚克难而迈过,事业因真抓实干而成就……共同富裕等不来、要不来、靠不来,更不会从天而降。共同富裕是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真正实现人人享有。我们要充分营造全民共同奋斗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激发全社会勤劳致富、奋斗致富的内生动力;要坚决摒弃一切“等靠要”等消极思想,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撸起袖子加油干,积极投身到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中,用辛勤汗水浇灌幸福之花,用共同奋斗实现共同富裕。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新的使命已在肩上,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补齐民生短板上持续用力,在帮扶困难群众上善作善成,在促进共同富裕上久久为功,真抓实干、不懈奋斗,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定能在北疆大地尽情绽放。来源:内蒙古日报 作者: 2023/07/2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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