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风廉语
  • 一图读懂 | 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作者: 2019/06/03 09:11
  • 一定之规 |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10条红线绝不能碰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进一步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完善选人用人制度机制,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推动选人用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发生重大变化。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证。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该条例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下列纪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 2019/06/03 09:07
  • 市纪委监委扫黑办组织召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会议 5月30日上午,市纪委监委扫黑办组织召开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研判会议,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苏宏元出席会议。会议特别邀请市纪委、监委党风室、案管室相关领导参会,委扫黑办在家全体人员参会。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对公检法等单位近期移交、以及市纪委监委接访的共计18条重点线索进行了深入讨论、分析,根据问题线索反映内容、涉事地区等对问题线索进行精准定性,并提出了问题线索具体处置意见。 会后,立即按照会议决定,及时对18条问题线索进行了移交、流转、分办。 作者: 2019/05/31 09:59
  • 一定之规 |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注意! 有这些情况,年度考核将与优秀无缘 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美术设计 王婵 文字整理 段相宇) 作者: 2019/05/31 09:57
  • 一定之规 |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注意! 有这些情况,年度考核将是较差或不称职 干部考核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对于进一步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以更好的状态、更实的作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较差等次,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作者: 2019/05/30 09:39
  • 我市集中宣判三件涉黑涉恶案件 5月2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临河区、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三地对一件涉黑案件、两件涉恶案件进行了二审公开宣判。三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政法委、扫黑办、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人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案件宣判。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梁旌斌担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乌拉特后旗丁海龙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案件,在乌拉特后旗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庆跃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五原县张连柱、兰卫国等13名被告人(9名上诉人,4名原审被告人)非法垄断砂石行业涉黑案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五原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对被告人兰卫国等13人的定罪部分。上诉人张连柱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犯非法采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人兰卫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犯敲诈勒索罪,犯故意伤害罪,犯非法拘禁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上诉人王三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犯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其他上诉组织成员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奇平祥担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乌拉特中旗石连女等7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案件,在乌拉特中旗二审公开宣判。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梁旌斌担任审判长的二审案件——乌拉特后旗丁海龙等12名被告人恶势力犯罪集团犯寻衅滋事案件,在乌拉特后旗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案集中宣判,全市法院系统扫黑除恶又一攻坚战。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紧迫感,提振精气神,提高战斗力,三案集中宣判是巴彦淖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新突破和新进展,是把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夺取全面胜利的又一个强有力的攻坚战。 三案集中宣判,营造强大声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主力军,全市法院系统做好扫黑除恶的审判工作,营造强大声势,震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三案集中宣判,集中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扫黑除恶的良好舆论氛围,让更多群众了解扫黑除恶,自发参与到斗争中,积极检举、勇于揭发黑恶势力,让黑恶势力无处藏身。 三案集中宣判,体现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决心和对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始终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高压态势。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考验韧劲、“啃硬骨头”的新阶段,必须坚持“稳、准、狠”不动摇,一鼓作气、持之以恒,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部署要求上,以鲜明的政治立场、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加力,不断把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作者: 2019/05/30 09:33
  • 《清风廉播》 作者: 2019/05/27 09:50
  • 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专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委委员邓卫平        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各级派驻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推动、紧密配合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为什么要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如何打掉“保护伞”?取得了哪些进展?近日,记者专访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组长、部党委委员邓卫平。  扫黑打“伞”,斩草除根  记者:请结合工作实践谈谈打击“保护伞”对于反腐败和扫黑除恶有着怎样的现实意义?  邓卫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从公安机关查处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来看,这些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滋长蔓延、坐大成势,都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背后往往有公职人员牵涉其中,甚至充当其“保护伞”,而且以政法、公安人员居多。黑恶势力寻求庇护,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从中获取巨额利益,他们相互勾连、互生互长。曾经在一些地方,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时,没有追根究底、深挖“保护伞”,导致黑恶势力打而不绝、打而复生。因此,在扫黑除恶的同时,必须坚决打击背后的“保护伞”,抓住“七寸”、斩草除根。这样才能真正切断以黑蚀权、以权护黑、权黑勾结的利益链条,维护好社会和谐安宁、平安祥和。  明责任、建机制、强督导、严追责、勇担当  记者:在扫黑除恶打击“保护伞”工作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安部纪检监察组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目前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邓卫平:公安机关掌握打击刑事犯罪、社会治安管理的权力。在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也容易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围猎”。一些公安民警容易被黑恶势力拉拢腐蚀,成为其“保护伞”。我们既是纪检监察机构,又驻在公安部门,必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冲在前面、有所作为。  一是明责任。根据中央纪委相关意见和公安机关实际,研究起草通知,印发各级公安机关纪检组织作出具体部署,要求严肃查处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深挖“保护伞”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二是建机制。主动参加公安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公安部扫黑办建立“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和调查结果反馈工作机制,我组已接到移送的问题线索53件。督促警务督察部门强化12389举报平台的线索受理、梳理和研判,及时发现、移交公安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是强督导。靠前指挥、强化协调,会同公安部相关业务局,通过发督办函、实地督导、听取案情汇报、协调办案措施等形式,对广东、山西、云南、黑龙江等地的31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导。  四是严追责。督促相关地方,对涉黑涉恶问题严重的属地公安机关负责人,以及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民警,坚决依纪依法严肃追责,绝不姑息。比如山西省闻喜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已问责20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已经提拔或转任的该县公安局2名原任局长。  五是勇担当。切实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涉及扫黑除恶民警的举报,反映属实的,决不手软,严肃查处;对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及时澄清,坚决打击,旗帜鲜明为扫黑除恶民警撑腰鼓劲。  多措并举防范“保护伞”形成  记者:在防范“保护伞”的形成上,有哪些具体措施?  邓卫平:防范“保护伞”形成的问题,根本上还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的“四个铁一般”要求,从不敢、不能、不想三个方面协调推进,推动锻造一支公安铁军。  一要强化思想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公安民警,推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教育。  二要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将公安民警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作为审查调查的重点,进一步深化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拓宽群众举报渠道,提高精准发现线索能力,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对黑恶势力“保护伞”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伞”不除的,严肃问责。  三要压实管党治警责任,领导干部是重点,要监督好“关键少数”,推动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对公安民警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围绕执法办案等重要权力的行使,进一步健全完善风险排查防控机制,加大重要关键岗位交流力度,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技术监督手段,及时堵塞漏洞,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降低腐败风险。  作者: 2019/05/27 09:32
  • 四单位联合发文向公职人员不良贷款问题开刀 为打击恶意拖欠贷款行为,促进公职人员诚实守信,优化我市金融生态环境,近日,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中国银保监会巴彦淖尔监管分局四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清理整治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向全市不良贷款公职人员发出限期还款令。 此次清理工作为期3个月,从5月15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分为调查摸底、排查核实、督促整改、总结汇报四个阶段进行。重点清理公职人员本人已逾期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含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已逾期未清偿的信用卡透支和担保贷款本息。 各级党委(党组)全面负责部署清理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担保)工作,通过核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反馈信息,掌握本单位涉及不良贷款(担保)的公职人员情况,通过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一个月内(6月30日至7月31日)偿还本息。数额较大、还贷确有困难的公职人员,限期与债权金融机构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在规定期限内既不还清贷款本息,又不与债权机构签订还款协议的公职人员,不得被提拔使用,各级党委(党组)不得为其办理调动手续,并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为强化综合成效,人民法院将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予以强制执行;公安机关对以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违法发放贷款的,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严厉惩处;征信管理机关对贷款到期不还的借款人、担保人,按照相关要求及程序,将恶意借款人列入不良信用客户。  作者: 2019/05/27 09:30
  •  市纪委监委“打伞除网”多措并举齐发力 落实责任出重拳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发力“打伞除网”,铲除黑恶势力生存“土壤”。 未见伞 签字背书。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点对点”对接工作机制,督促公安机关对未发现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的案件进行签字背书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零立案 约谈督促。市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打伞除网”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对零立案地区的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要求零立案地区限期扭转被动局面,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以责任倒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落细。 抓整改 实地督导。为迎接督导工作,市纪委书记监委主要领导近日带队对全市6个直属单位及2个旗县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实地督导,了解各地和相关部门对自治区扫黑除恶第十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打伞除网工作进展,从政策界限、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进行细致指导,力争做到早指导早发现早整改,真正把督导整改成果转化为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的实际成效。 (来源:市纪委监委扫黑办) 作者: 2019/05/24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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