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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发布 2015-11-11 农科情报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从总体上把握好农村改革的方向,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大的原则、基本任务、重要路径,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方案》提出,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方案》强调,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具体任务包括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具体任务包括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方面,具体任务包括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在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方面,具体任务包括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在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方面,具体任务包括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来源: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信息所独家报道) 作者: 2015/11/11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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